
为严厉打击和震慑毒品类犯罪,营造全民参与禁毒的浓厚氛围,推动普法强基专项行动走深走实,河口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河口县人民法院一同到河口镇南屏十二队开庭审理黎某某、普某贩卖毒品一案,并指派员额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村组干部及部分群众100余人参与旁听。
基本案情
2023年2月,被告人黎某某、普某以牟利为目的,把普某的一袋塑料袋装的毒品——“粑粑丝”,于2月5日、6日分别在河口县南溪镇新世纪小区大门口、南溪镇新世纪小区附近以1500元、1000元人民币向杨某甲和杨某乙、刘某某贩卖。河口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黎某某、普某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向河口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现场

承办检察官就案件事实充分举证,有效指控犯罪,并提出精准量刑建议。县法院采纳了量刑建议,当庭宣判,被告人黎某某和普某构成贩卖毒品罪,各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公诉人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当庭开展以案释法,向旁听人员进行警示教育和法治宣传,宣传毒品的危害、禁毒法律法规以及如何认识毒品等相关知识,讲解贩毒、吸毒等行为触犯的法律条款和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普法宣传
庭审结束后,公诉人化身普法宣传员,向旁听群众发放《禁毒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出入境管理法》《禁毒条例》等宣传资料250余份,以提升人民群众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和能力,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和防范毒品。

同时,针对在农村易发多发的滥伐林木、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非法占用农用地、贩卖珍稀动植物等案件,通过开展以案释法、现场答疑释惑和发放公益诉讼宣传手册等方式,开展“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向群众倡导“绿色生活”的理念,提升群众生态环保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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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普法强基在行动】巡回公诉进乡村 以案释法扬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