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公安】加大“辑枪治爆”宣传力度 群众主动上缴枪支弹药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4-02-11 19:11

近日,民和县公安局加大对“缉枪治爆”工作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私藏枪支弹药、危爆物品的危害性,动员群众主动上缴,宣传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群众的积极配合。

2020年1月3日,古鄯镇刘家湾村村民刘某主动上缴了小口径步枪1支,六四式手枪子弹15发。经了解,通过派出所民警对“缉枪治爆”工作的大力宣传,村民刘某意识到私藏枪支弹药的危害性及违法性,随即主动上缴了私藏在家的枪支弹药。民警对刘某主动上缴枪支弹药的行为给予肯定,并希望他影响和带动周围群众,积极主动配合公安机关“缉枪治爆”工作,共同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稳定。

民
警
提
示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家里若藏有枪支弹药要主动上缴公安机关处理,否则一旦被公安机关查获将会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原标题:《【民和公安】加大“辑枪治爆”宣传力度 群众主动上缴枪支弹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