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法律风险有哪些?
建筑公司法律风险包含技术、环境方面的风险、经济方面的风险以及合同签订和履行方面的风险等。当前,国企改制正处于关键时期,各种社会矛盾集中而复杂,处理不当会引发各种法律危机,这也是当前建筑施工企业所面临的重大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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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围墙违章建筑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
(4)擅自将临时建筑设成为永久性建筑。
由于违章建筑具有不合法的特征,所以处理违章建筑也有自身的特征,建章建筑通常情况下是指违反法律和政策的规定,由公民或法人擅自建造的建筑物及构筑物,通常表现为擅自搭建的棚房、摊位、简易楼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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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举报建筑违法建筑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举报违章建筑可以到国土局、建设局、规划局、城市执法部门(城管)投诉。
1、未经规划、国土资源、城市管理部门审批的建筑物、构筑物,均属违章建筑,违反了《规划法》、《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 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第六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各城市都有依此制定的实施细则或相应法规。
2、
(1)如果在城市建成区,可向城市管理部门或规划部门投诉,要求。
(2)如果在农村,可以向国土资源部门投诉并要求。
3、如果上述部门,可向当地人民政府举报,或向国土资源的上一级部门投诉,要求。
4、根据你所述,此类情况应为违章建筑。
5、你可以根据我所列第二条,归口哪个管理部门,向哪个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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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围墙是违章建筑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
(4)擅自将临时建筑设成为永久性建筑。
由于违章建筑具有不合法的特征,所以处理违章建筑也有自身的特征,建章建筑通常情况下是指违反法律和政策的规定,由公民或法人擅自建造的建筑物及构筑物,通常表现为擅自搭建的棚房、摊位、简易楼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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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建筑与违法建筑有什么区别,违章建筑可以拍卖吗
[律师回复] 违章建筑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违法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从法律意义上,违法建筑与违章建筑的区别主要是范围不同,违法建筑的范围窄,仅指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所建造的建筑物。违章建筑的范围较宽,指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所建造的建筑物。《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使用了“违法建筑”,显然将违法建筑认定为狭义的违章建筑。
违法建筑与违章建筑区别主要而违章建筑仅仅违反了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违章建筑可以分为必须拆除或没收,又可归类为经过整改可以保留的,经过整改后,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归为合法建筑的范畴。总的说来,违章建筑不一定是违法建筑,但违法建筑一定是违章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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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1、工程总承包的资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 号)等文件。2、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的资质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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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围墙算违章建筑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
(4)擅自将临时建筑设成为永久性建筑。
由于违章建筑具有不合法的特征,所以处理违章建筑也有自身的特征,建章建筑通常情况下是指违反法律和政策的规定,由公民或法人擅自建造的建筑物及构筑物,通常表现为擅自搭建的棚房、摊位、简易楼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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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建筑违法建筑,没有违章建筑,拆除要赔偿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这个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并不是所有的违章建筑都不能给予拆迁补偿,也就是说建筑违章,但建筑材料是违章建筑人的合法财产,既在拆迁补偿中要注意区分违章建筑和建筑使用的材料。 根据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违章建筑人对违章建筑使用的材料享有合法的财产权。因此,拆迁人在拆除违章建筑时依法不给予补偿,并不意味着对拆除违章建筑使用的材料也不给予补偿。 2、建筑违章但土地具有合法的使用权或产权也要给予适当的补偿,如果因拆迁造成土地使用收益损失应予以适当补偿。 在拆迁补偿中,要注意区分违章建筑和建筑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违章建筑按照有无土地适用权的标准基本上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违章建筑,一类是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违章建筑。如果违章建筑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即使在拆迁时不就拆除违章建筑本身补偿违章建筑人,也必须考虑土地使用权对违章建筑人的财产利益。如果土地使用权是通过划拨方式得来的,拆迁人可以不补偿使用该土地的违章建筑人;但是如果土地使用权是通过出让方式得来,违法建筑人缴足了土地出让金但出让年限还未到期时,拆迁人应当就拆除违章建筑给违章建筑人造成的土地使用收益的损失予以适当补偿。 3、在拆迁补偿中,要注意区分违章建筑和建筑内的财产。 违章建筑内的财产可以于违章建筑存在,系违章建筑人的合法财产,依法应当受到保护。拆迁人在拆除违章建筑的过程中,不得侵犯违章建筑人的违章建筑内的合法财产权益,否则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4、在拆迁补偿中,要注意区分拆迁补偿款和拆迁补助费。 虽然我国《城市拆迁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补偿,但是这只能说明违章建筑人不能获得拆迁补偿款,拆迁人仍要依法向违章建筑人支付拆迁补助费。拆迁补助费包括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等其它费用。拆迁人不得因违章建筑拒绝向违章建筑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等费拆迁补助费的请求。 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依法拆迁,应当给付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的补偿;拆迁赔偿是指拆迁人在拆迁过程中,由于拆迁程序和手段违法,侵害了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时应当依法赔偿损失。本文的拆迁赔偿仅限于讨论对违章建筑人的拆迁赔偿。 5、在拆迁补偿中,要注意转化的违章建筑的特殊情况。 所谓转化的违章建筑,主要是指因为超过批准期限,由临时建筑转化成的违章建筑。转化的违章建筑和批准期限内的临时建筑的区分点就是批准期末,批准期初至批准期末为合法建筑,超过批准期末,仍未拆除的,为违章建筑。笔者认为,并非所有的转化的违章建筑,在拆除时,都不予补偿。如果存在以下两种情况: (一)不可抗力阻碍临时建筑在批准期限内拆除的; (二)临时建筑不被拆除是为了保护另外一个更大的利益,致使超过批准期限仍未拆除的。在这两种情况下,拆迁人拆除违章建筑时,应当按照国家或者地方的标准补偿违章建筑人。 比如,违章建筑的承租人履行了一般情况下的注意义务,仍然对其承租的房屋系违章建筑不知情,拆迁人如果拆除该违章建筑,应当依法对该房屋承租人补偿安置。从法理的角度分析,任何人不应当由于第三人的原因丧失其合法权益。拆迁人不能由于违章建筑人的过错拒绝对对违章建筑使用人补偿安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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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对合法建筑、违法建筑和临时建筑进行认定
[律师回复] 合法建筑,是指依照《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施工前已经取得建设、土地、规划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或者施工后补办了相关批准证书、权属证书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违法建筑,是指未取得建设、土地、规划等主管部门的批准而擅自建设的,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临时建筑是指必须限期拆除、结构简易、临时性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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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朋友的姐夫是承包建筑工程的建筑商,最近因建造了违法建筑,被有关部门审查,并处于相应的罚金,请问判刑罚金违法建筑拆除可以吗。
[律师回复] “违章建筑”只有通过合法的申报手续并取得规划部分、房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合法认可,变更为合法建筑后,才不会被拆除。罚款只是对违法建筑修建主体进行处罚的方式之一,罚款处罚后仍可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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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违法强拆有哪些法律依据?
建筑违法强拆的法律依据有,对违法的建筑物进行强拆的需要及时的申请,同时由当地的行政部门进行公告,在规定的时间之内要求当事人自行的拆除,如果不履行自己义务的,那么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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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违章建筑算违章建筑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第
一、什么是违章建筑关于什么是违章建筑,国家法律并没有统一的定义,通常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建造的房屋。各地政府一般从规划、施工许可的角度去认定违章建筑,也就是说,如果你建造的房屋没有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的,或者超出上述该证的许可范围建设的,都有可能被认定为违章建筑,实践中拆迁如果涉及到的违章建筑的认定、拆除,大多也是从这几个证入手的。从违章程度的不同来看,违章建筑分为两种,一种是有土地使用权的违章建筑,也就是在自己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建设,但该施工建设未取得或超出建设、规划部门的相关审批,另一种是无土地使用权的违章建筑,因为没有土地使用权,也谈不上后续的审批手续,这种类型的违章建筑,往往会面临被无偿拆除的法律后果。
第
二、谁有权利认定违章建筑实践中,我们经常遇到拆迁方直接和被拆迁人说,你这是违章建筑,按政策没有补偿或者是只有很低的补偿。实际上,违章建筑的认定有着严格的法律要求,须有权的行政部门经法定的程序认定后才能确认为违章,拆迁和拆除违章是两套完全不同的法律程序,拆迁方是没有权利在拆迁过程中直接认定违章。如果从规划许可的角度认定违章建筑,应当由规划部门对是否属于违章建筑进行认定,经法定程序认定后,城管部门或者综合执法部门才可以对违章建筑作出责令拆除的行政处罚,未经规划部门认定之前,城管部门或者综合执法部门不能在执法过程中自行认定违章建筑。但是司法实践中,城管部门或综合执法部门往往把违章建筑认定这一程序遗漏了,直接进入责令限期拆除的执法环节。此外,即使被认定为违章建筑,也不是必然面临被无偿拆除的法律后果。根据城乡规划法六十四条的规定,对违章建筑的行政处罚包括限期改正并处罚款、限期拆除、没收实物或者违法建设并处罚款。三种处罚方式看起来属于行政自由裁量权,但是,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充分考虑比例原则,即违法严重程度与行政处罚轻重成比例,对于存在时间长,拆除会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考虑罚款,补办手续的方式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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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违章建筑算违章建筑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第
一、什么是违章建筑关于什么是违章建筑,国家法律并没有统一的定义,通常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建造的房屋。各地政府一般从规划、施工许可的角度去认定违章建筑,也就是说,如果你建造的房屋没有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的,或者超出上述该证的许可范围建设的,都有可能被认定为违章建筑,实践中拆迁如果涉及到的违章建筑的认定、拆除,大多也是从这几个证入手的。从违章程度的不同来看,违章建筑分为两种,一种是有土地使用权的违章建筑,也就是在自己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建设,但该施工建设未取得或超出建设、规划部门的相关审批,另一种是无土地使用权的违章建筑,因为没有土地使用权,也谈不上后续的审批手续,这种类型的违章建筑,往往会面临被无偿拆除的法律后果。
第
二、谁有权利认定违章建筑实践中,我们经常遇到拆迁方直接和被拆迁人说,你这是违章建筑,按政策没有补偿或者是只有很低的补偿。实际上,违章建筑的认定有着严格的法律要求,须有权的行政部门经法定的程序认定后才能确认为违章,拆迁和拆除违章是两套完全不同的法律程序,拆迁方是没有权利在拆迁过程中直接认定违章。如果从规划许可的角度认定违章建筑,应当由规划部门对是否属于违章建筑进行认定,经法定程序认定后,城管部门或者综合执法部门才可以对违章建筑作出责令拆除的行政处罚,未经规划部门认定之前,城管部门或者综合执法部门不能在执法过程中自行认定违章建筑。但是司法实践中,城管部门或综合执法部门往往把违章建筑认定这一程序遗漏了,直接进入责令限期拆除的执法环节。此外,即使被认定为违章建筑,也不是必然面临被无偿拆除的法律后果。根据城乡规划法六十四条的规定,对违章建筑的行政处罚包括限期改正并处罚款、限期拆除、没收实物或者违法建设并处罚款。三种处罚方式看起来属于行政自由裁量权,但是,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充分考虑比例原则,即违法严重程度与行政处罚轻重成比例,对于存在时间长,拆除会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考虑罚款,补办手续的方式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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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违章建筑算违章建筑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第
一、什么是违章建筑关于什么是违章建筑,国家法律并没有统一的定义,通常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建造的房屋。各地政府一般从规划、施工许可的角度去认定违章建筑,也就是说,如果你建造的房屋没有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的,或者超出上述该证的许可范围建设的,都有可能被认定为违章建筑,实践中拆迁如果涉及到的违章建筑的认定、拆除,大多也是从这几个证入手的。从违章程度的不同来看,违章建筑分为两种,一种是有土地使用权的违章建筑,也就是在自己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建设,但该施工建设未取得或超出建设、规划部门的相关审批,另一种是无土地使用权的违章建筑,因为没有土地使用权,也谈不上后续的审批手续,这种类型的违章建筑,往往会面临被无偿拆除的法律后果。
第
二、谁有权利认定违章建筑实践中,我们经常遇到拆迁方直接和被拆迁人说,你这是违章建筑,按政策没有补偿或者是只有很低的补偿。实际上,违章建筑的认定有着严格的法律要求,须有权的行政部门经法定的程序认定后才能确认为违章,拆迁和拆除违章是两套完全不同的法律程序,拆迁方是没有权利在拆迁过程中直接认定违章。如果从规划许可的角度认定违章建筑,应当由规划部门对是否属于违章建筑进行认定,经法定程序认定后,城管部门或者综合执法部门才可以对违章建筑作出责令拆除的行政处罚,未经规划部门认定之前,城管部门或者综合执法部门不能在执法过程中自行认定违章建筑。但是司法实践中,城管部门或综合执法部门往往把违章建筑认定这一程序遗漏了,直接进入责令限期拆除的执法环节。此外,即使被认定为违章建筑,也不是必然面临被无偿拆除的法律后果。根据城乡规划法六十四条的规定,对违章建筑的行政处罚包括限期改正并处罚款、限期拆除、没收实物或者违法建设并处罚款。三种处罚方式看起来属于行政自由裁量权,但是,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充分考虑比例原则,即违法严重程度与行政处罚轻重成比例,对于存在时间长,拆除会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考虑罚款,补办手续的方式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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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违法建筑侵权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违章建筑最主要的特征就是不具有合法性,即违章建筑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是,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并不等于允许公民、法人可以故意毁损、拆除违章建筑。根据法律规定,对违章建筑的确认和处理,只能由土地、城市建设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人民进行。如果公民、法人以违章建筑不合法为由,故意毁损、拆除违章建筑,实质上是滥用了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管理权,其行为违反了我国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由于违章建筑被毁损后受法律保护的程度与合法建筑相比是有所区别的,因此,毁损违章建筑的索赔,只能是对建筑材料被毁损所造成的损失,而不能要求赔偿整个建筑物的完全损失,更不能适用恢复原状的方法。当他人的违章建筑侵害自己的合法权益时,应当通过合法的途径,如请求土地、城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或直接向人民提起排除妨碍的诉讼予以解决,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应私自毁损、拆除违章建筑,这既不利于自己权益的保护,还使自己成了侵权人,给自己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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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建筑法律法规有哪些呢?
《建筑法》是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一部大法。整部法律内容是以建筑市场管理为中心,以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为重点,以建筑活动监督管理为主线形成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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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举报我的建筑违章建筑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举报违章建筑可以到国土局、建设局、规划局、城市执法部门(城管)投诉。
1、未经规划、国土资源、城市管理部门审批的建筑物、构筑物,均属违章建筑,违反了《规划法》、《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 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第六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各城市都有依此制定的实施细则或相应法规。
2、
(1)如果在城市建成区,可向城市管理部门或规划部门投诉,要求。(2)如果在农村,可以向国土资源部门投诉并要求。
3、如果上述部门,可向当地人民政府举报,或向国土资源的上一级部门投诉,要求。
4、根据你所述,此类情况应为违章建筑。
5、你可以根据我所列第二条,归口哪个管理部门,向哪个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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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建筑工程建筑资质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最新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一)一级资质标准 (二)二级资质标准 (三)资质标准 (四)承包工程范围 具体标准 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一级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标准 建筑企业资产 净资产2020万元以上。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结构、风景园林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砧细工、木雕工、石雕工、砧刻工、泥塑工、彩绘工、推光漆工、匾额工、砌花街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且人员齐全。 建筑单位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2类或某1类的2项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单体建筑面积600平方米以上的仿古建筑工程; (2)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主要古建筑修缮工程。 三、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资质标准: 相比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一级资质标准而言,二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对于建筑施工企业的建筑企业资金、建筑施工单位的管理和技术人员、企业的工程业绩都做一定的要求。 四、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标准: 相比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资质标准而言,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对于建筑施工企业的建筑企业资金、建筑施工单位的管理和技术人员都做一定的要求。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八条 企业可以申请一项或多项建筑业企业资质。 企业首次申请或增项申请资质,应当申请最低等级资质。 第九条 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 (一)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特级资质、一级资质及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二)专业承包资质序列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涉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第十条 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 (一)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及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二)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一级资质(不含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涉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三)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不含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铁路方面专业承包资质;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第十一条 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 (一)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资质(不含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二)专业承包资质序列资质(不含铁路方面专业承包资质)及预拌混凝土、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 (三)施工劳务资质; (四)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 第十二条 申请本规定第九条所列资质的,应当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其中,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建筑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可以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建筑企业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完毕,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公示审查意见,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其中,涉及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方面资质的,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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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查建筑是属于违规建筑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在农用地上建造的建筑物
顾名思义,所谓“农用地”就是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在未办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前,擅自在农用地上建造房屋的,明确为相关法律所禁止,属于违法建筑。相关的法律规定如下:
《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六条
第二款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森林法》
第十八条
第一款规定:“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草原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进行矿藏开采和工程建设,应当不占或者少占草原确需征用或者使用草原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2、在农村建设用地上建造房屋
农村建设用地包括村民宅基地,乡镇企业用地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及公益事业用地。
(1)、非本村村民或者非本村村办企业,需要使用农村土地的,应当先走国家征地手续,将土地性质变为国有土地,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方可在该地块上建设,否则该建筑就属于违法建筑。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三条)
(2)、本村村民或者本村村办企业,在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农村建设用地上建造的房屋属于违法建筑。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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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建筑与临时建筑的区别
[律师回复] 1、产生原因不同。
违章建筑,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地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临时建筑,是指必须限期拆除、结构简易、临时性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临时设施有规划部门的许可并有规定的使用期限,超过了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必须由建设者在限期内自行拆除。
2、特征不同。
违章建筑最主要的特征就是不具有合法性,即违章建筑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由于其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所以原则上不予当事人所有权,不能依法进行产权登记。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是合法建筑。
3、处理方式不同。
违章建筑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临时建筑如果超过批准期,应当进行拆除,但是拆除未到期的临时建筑,会给建设者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因此,要对拆除未到期的临时建筑给予适当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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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法律顾问的作用有哪些?
建筑法律顾问的作用包括投标竞争是施工企业进入市场的第一关,施工企业法律顾问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要充分应用法律手段,积极协助企业做好投标工作;法律顾问在中标后要认真参与工程合同的起草、谈判,将“严”字贯彻签约的始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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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决建筑违章建筑的侵权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违章建筑最主要的特征就是不具有合法性,即违章建筑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是,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并不等于允许公民、法人可以故意毁损、拆除违章建筑。根据法律规定,对违章建筑的确认和处理,只能由土地、城市建设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人民进行。如果公民、法人以违章建筑不合法为由,故意毁损、拆除违章建筑,实质上是滥用了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管理权,其行为违反了我国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由于违章建筑被毁损后受法律保护的程度与合法建筑相比是有所区别的,因此,毁损违章建筑的索赔,只能是对建筑材料被毁损所造成的损失,而不能要求赔偿整个建筑物的完全损失,更不能适用恢复原状的方法。当他人的违章建筑侵害自己的合法权益时,应当通过合法的途径,如请求土地、城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或直接向人民提起排除妨碍的诉讼予以解决,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应私自毁损、拆除违章建筑,这既不利于自己权益的保护,还使自己成了侵权人,给自己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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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建筑用地建筑用地多少钱一亩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当地政府会公布补偿标准,原则上按公布标准进行补偿,但有时公布的标准极低甚至不公布补偿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农村土地的征收进行规范,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2、如不公布补偿标准,可通过申请信息公开的方式要求政府公开;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土地的补偿加上安置补偿费之和一般按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20倍到30倍来计算,全国平均每亩地大约5-6万,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另外计算。有些地区可能更高,看当地经济发展水平。 3、但通过按此标准计算出来的补偿标准也不能满足当地生活水平的,如果认为补偿标准过低,一定不要签订任何补偿协议,可以通过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法律程序争取提高补偿,律师需要到政府各个部门去调取立项审批、规划许可证,征地批文等信息。对项目用地的审批、立项、规划等方面进行审查,通过法律规定的复议或诉讼程序以及通过与政府相关部门协商的方式,争取提高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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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违法建筑的决定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拆除违法建筑的决定程序是怎样的 违法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第一、告知,听取陈述、申辩 这个主要是保证被处罚人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执法人员在作出处罚决定前,一般会书面告知被处罚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被处罚人有权陈述、申辩,如果执法人员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第二,听证 听证是指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在作出决定前,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听取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与法律依据,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举证、质证和申辩及意见的程序活动。《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规定,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组织听证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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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建筑违法建筑强拆的条件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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