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下午,西铁中院召集共建单位在楼观台国有生态实验林场召开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景万宗、环资庭庭长崔喜出席会议,西铁中院、西铁运输检察分院、陕西省楼观台国有生态实验林场、西铁法院、安铁法院等共2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西铁中院院长李志坚主持。


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景万宗指出,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加强秦岭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基地建设得到了省林业局的大力支持。基地建立以来,运行良好,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成为了在全国都有一定影响力的融生态修复、法治宣传、警示教育等功能为一体的环境资源保护平台和教育课堂,也为陕西的环境资源审判提供了一个有益的探索。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并非一朝一夕之力。新修订的《陕西省秦岭保护条例》生效后,对司法服务保障秦岭生态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西安铁路运输两级法院要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不断完善环境资源审判机制体制,积极探索创新环境资源审判执行方式,进一步加大裁判力度,在创新、探索方面实现新突破,用司法力量保护好秦岭的绿水青山,为建设“天蓝、地绿、山青、水净”的美丽陕西作出新贡献。
西铁中院院长李志坚指出,自2016年1月,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西安、安康市的环境资源案件以来,西安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始终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牢记守护陕西绿水青山的使命,不断探索环境资源审判司法延伸新模式,秉持“谁破坏,谁修复,重在保护与修复”的审判工作思路,不断探索创新环境资源审判新机制,积极落实生态修复责任,为陕西省的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建立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是西铁两级法院深入贯彻习总书记的“两山”理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探索、新典范、新举措、新实践,也是西铁两级法院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和保护优先原则,不断探索环资审判司法延伸新模式的积极尝试,为西铁两级法院的环境资源审判品牌再添“新绿”,该基地也是西北五省首个建立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今后西铁两级法院将进一步强化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政治责任意识和司法职责意识,努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贯彻创新恢复性司法机制,不断增强环境资源审判力度,努力筑牢司法屏障,并与西安铁路运输检察分院、陕西省楼观台国有生态实验林场开展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整体提升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生态修复、成果展示、法治宣传、警示教育等功能,用司法之剑守护好秦岭的青山绿水。
原标题:《用法律守护秦岭的青山绿水——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在陕西省楼观台国有生态实验林场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