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 “驶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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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4 08:37

漫画普法 | 酒后驾车 “驶不得”!

政务:太仓法院 2023-06-02 15:48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不仅仅是一句宣传标语,更是一份沉甸甸的社会责任,看似“紧箍咒”,实为“护身符”。今天,法官小姐姐通过手绘漫画的形式,为大家讲述醉酒驾驶的危害,希望大家珍爱生命,文明驾驶。

法官

提醒

无论何时都不要触碰酒驾、醉驾“高压线”,更不能对酒后驾驶行为抱有侥幸心理,拿自己、他人的生命及家人的幸福做赌注,对法律心存敬畏,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安安全的。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原标题:《漫画普法 | 酒后驾车 “驶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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