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方山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3)晋1128公告101号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现依申请人的悬赏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杨艳忠
身份证号:1423301989****5513
涉案标的:54122.7元
执行案号: (2023)晋1128执363号
执行依据:山西省方山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晋1128民初572号民事判决书。
联系人:秦法官
举报电话:03582170119
悬赏日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并使人民法院成功控制被执行人的给予500元奖励。举报信息如有重复,由执行局登记的首位举报者领取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予以严格保密。
山西省方山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3)晋1128公告102号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现依申请人的悬赏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刘永亮
身份证号:4127021964****6530
涉案标的:95000.00元
执行案号: (2023)晋1128执350号
执行依据:山西省方山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晋1128民初273号民事判决书。
联系人:秦法官
举报电话:03582170119
悬赏日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并使人民法院成功控制被执行人的给予500元奖励。举报信息如有重复,由执行局登记的首位举报者领取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予以严格保密。
山西省方山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3)晋1128公告103号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现依申请人的悬赏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刘艳朋
身份证号:4127021991****6515
涉案标的:95000.00元
执行案号: (2023)晋1128执350号
执行依据:山西省方山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晋1128民初273号民事判决书。
联系人:秦法官
举报电话:03582170119
悬赏日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并使人民法院成功控制被执行人的给予500元奖励。举报信息如有重复,由执行局登记的首位举报者领取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予以严格保密。
山西省方山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3)晋1128公告104号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现依申请人的悬赏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刘阳春
身份证号:1401051986****5030
涉案标的:60000.00元
执行案号: (2023)晋1128执347号
执行依据:山西省方山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晋1128民初51号民事调解书。
联系人:秦法官
举报电话:03582170119
悬赏日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并使人民法院成功控制被执行人的给予500元奖励。举报信息如有重复,由执行局登记的首位举报者领取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予以严格保密。
山西省方山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3)晋1128公告105号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现依申请人的悬赏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王顺兵
身份证号:1423301975****6218
涉案标的:34000.00元
执行案号: (2023)晋1128执326号
执行依据:山西省方山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晋1128民初369号民事判决书。
联系人:秦法官
举报电话:03582170119
悬赏日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并使人民法院成功控制被执行人的给予500元奖励。举报信息如有重复,由执行局登记的首位举报者领取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予以严格保密。
山西省方山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3)晋1128公告106号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现依申请人的悬赏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王志军
身份证号:1423301982****28012
涉案标的:203720元
执行案号: (2023)晋1128执263号
执行依据:山西省方山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晋1128民初739号民事调解书。
联系人:秦法官
举报电话:03582170119
悬赏日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并使人民法院成功控制被执行人的给予500元奖励。举报信息如有重复,由执行局登记的首位举报者领取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予以严格保密。
山西省方山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3)晋1128公告107号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现依申请人的悬赏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刘涛
身份证号:1411281990****0093
涉案标的:1000元
执行案号: (2023)晋1128执327号
执行依据:山西省方山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晋1128民初153号民事判决书。
联系人:秦法官
举报电话:03582170119
悬赏日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并使人民法院成功控制被执行人的给予500元奖励。举报信息如有重复,由执行局登记的首位举报者领取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予以严格保密。
山西省方山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3)晋1128公告108号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现依申请人的悬赏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李平玉
身份证号:1423301971****0715
涉案标的:40000元
执行案号: (2023)晋1128执379号
执行依据:山西省方山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晋1128诉前调确45号民事裁定书。
联系人:秦法官
举报电话:03582170119
悬赏日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并使人民法院成功控制被执行人的给予500元奖励。举报信息如有重复,由执行局登记的首位举报者领取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予以严格保密。
山西省方山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3)晋1128公告109号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现依申请人的悬赏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李小琴
身份证号:1423301971****0722
涉案标的:40000元
执行案号: (2023)晋1128执379号
执行依据:山西省方山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晋1128诉前调确45号民事裁定书。
联系人:秦法官
举报电话:03582170119
悬赏日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并使人民法院成功控制被执行人的给予500元奖励。举报信息如有重复,由执行局登记的首位举报者领取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予以严格保密。
山西省方山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3)晋1128公告110号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现依申请人的悬赏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张伟伟
身份证号:1423301989****6235
涉案标的:300000元
执行案号: (2023)晋1128执恢92号
执行依据:山西省方山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晋1128民初888号民事判决书。
联系人:秦法官
举报电话:03582170119
悬赏日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并使人民法院成功控制被执行人的给予500元奖励。举报信息如有重复,由执行局登记的首位举报者领取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予以严格保密。
原标题:《方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2023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