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诉林香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3)粤1391民初3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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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14 22:28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1391民初3586-14号

林香菊: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与被告林香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作出(2023)粤1391民初3586-14号民事判决书。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 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一份。限你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30 日 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你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民事上诉状及证据副本,上诉于惠州市中级 人民法院,逾期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天舒 联系电话:0752-5500092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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