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孕!我国虽明令禁止却“暗流涌动”,非法代孕践踏女性尊严,你是否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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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07 15:29

代孕!我国虽明令禁止却“暗流涌动”,非法代孕践踏女性尊严,你是否支持?

2021-01-19 16:11

【央视评代孕弃养:法律道德皆难容】

郑爽被曝出美国代孕生子/: 随着郑爽张恒两孩子出生证明的曝出,代孕又成为人们讨论的热点话题。代孕,俗称借腹生子,我国虽明令禁止却“暗流涌动”。对于代孕妈妈而言,这是对她们人格和尊严的践踏,要坚决抵制。 01 郑爽被曝出美国代孕生子 “代孕”的话题争议再起

近日,郑爽被曝出美国代孕生子,“代孕”的争议再起。

因商机所在,中国兴起一定规模的地下代孕产业链,包括委托方、代孕中介、代母(代孕的母体)市场,及帮助实施代孕技术的医务人员或黑诊所、支撑代孕的药品器械提供者、媒介发布宣传者等。

但中国的代孕产业处于法律不禁、政府不允的灰色状态,许多需求者担心法律和道德风险,转赴海外寻求代孕,这才出现郑爽被曝出美国代孕生子这等事件。

1月18日,郑爽前男友张恒发布微博,澄清近期遭遇的诈骗、借高利贷等黑热搜,同时表示目前自己滞留美国,是因为需要“照顾并保护两个年幼无辜的小生命”,并晒出一张他抱着两个小孩的照片。

随后,疑似郑爽张恒孩子出生证明曝光,两个孩子于不同时间出生,但母亲现用法定名字都为:“SHUANG ZHENG”。

【图片来源:网易娱乐】

还有网友扒出疑似郑爽张恒的官司将于3月22日开庭,名称为:Dissolution & Permanent Orders,Dissolution为解除婚姻关系,Permanent Orders差不多是离婚案终审。

张恒发文后,一时间关于郑爽“隐婚、离婚、代孕、弃养“的各种议论铺天盖地般袭来,与此同时,疑似郑爽张恒两孩子出生证明的曝出再次让“代孕”成为了人们讨论的热点话题。

随着郑爽张恒两孩子出生证明的曝出,代孕又成为人们讨论的热点话题。

事实上,近一个月来,代孕相关话题已多次登上热搜。先是陈凯歌导演的《宝贝儿》,撕开了代孕背后的伦理禁忌和法律问题,将“有偿代孕”的灰色产业链带到公众视野里。因将代孕拍得过分“温馨”,短片引起了极大争议,人民法院报甚至点名提醒:我国明确禁止代孕行为。

而近几日,一则“首个遭代孕客户退单女童无法上户”的新闻也登上了热搜。据了解,47岁代妈吴川川为财代孕,不料身染梅毒,遭客户退单。她怜惜胎儿拒绝流产,跑回老家产女,因生活拮据卖掉出生证,如今谋求为3岁女儿上户。

回想一下,上一次代孕引发人们大范围关注还是在2017年年初。

2017年春节后,互联网的第一场论战就是关于代孕,有接近300万人在新浪微博上参与了“代孕是否应该合法化”的讨论。这场讨论源于《人民日报》刊发的一篇名为《生不出二孩真烦恼》的报道。在报道中,有些专家表示,“应适当放开代孕准入”“伦理不应该成为代孕技术的负担,而应成为促进技术有序发展的工具”。在当时,许多声音认为,这是代孕即将解禁的信号,不过后来这个声音不了了之。

代孕,是指在体外受精的卵子形成胚胎后,将其植入代孕母亲子宫内,由代孕母亲替人完成怀胎和分娩的过程,属于人工辅助生殖技术的一种。俗称“借腹生子”。

那时,人们对代孕的需求已经萌发,上世纪90年代的调查数据显示,育龄人群中的不孕不育率仅为3%-5%,低于发达国家的5%-8%的比例。许多医院看到了商机,一时间许多医院出现了相应的业务。

相应的伦理讨论也因此而来。有人认为,“代孕”是以往“借腹生子”模式的变种,会将人类的生育活动推向市场,使女性的生殖器官变成制造和加工婴儿的机器,婴儿也变成产品。他们甚至担心这会形成一个新的阶层,部分人靠提供身体的部分和产物给经济上富裕的人生育为生。

关于医院是否能够继续从事代孕的事情,也困扰着政府相关部门。2001年之前,政府曾组织伦理学家、法律界人士以及生殖专家等参与讨论是否应该放开代孕,甚至还向国际社会上的专家请教。与会学者权衡利弊,一致认为要全面禁止代孕。

需要注意的一个前提是,在需求不多的背景下,当时私人代孕的形式还未出现,大家的讨论的着眼点是禁止公立医院从事商业代孕。在这个讨论的支持下,2001年,卫生部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代孕成为医疗禁区。并且我国明令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及胚胎。实施代孕技术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并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禁止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并不是代孕技术本身。甚至违规者只要未构成犯罪,也只会处以警告及三万元以下罚款。

对于有代孕需求的人群,没有明确的法律禁止条文。

政策豁口还不仅体现于此。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正式颁布,将草案中原本注明的“禁止以任何形式进行代孕”的条款删除了。可见立法者对界定代孕本身是否违法依然存在争议,所以采取了较为谨慎的观望态度。

代孕因此一直处于灰色的地带中,某种意义上来说,私人代孕机构的出现是一种钻空子的行为,代孕各方也只能仅靠彼此之间签订的一份协议来作为彼此的保障,这引发出来了后续各种各样的问题。

02 代孕在我国合法吗?

代孕不是合法的,我国一些法律法规与政策文件中涉及到了与代孕相关的内容,其中《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均明确规定禁止相关医疗机构和技术人员实施代孕。

我国法律规定,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只能在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中实施,只能以医疗为目的,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伦理原则和有关法律规定。我国明令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及胚胎。

卫生部表示:“代孕”技术的实施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涉及社会、道德、法律等一系列问题,与现行的法律、法规、伦理和社会道德相违背。我国明令禁止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卫生行政部门将严肃查处任何非法实施代孕技术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

法律分析:

1、代孕行为是否合法?

代孕的行为本身是不合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

第三条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应当在医疗机构中进行,以医疗为目的,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伦理原则和有关法律规定。

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

2、双方是否可以就代孕通过合同的方式进行约定?

双方是不可以通过合同或者协议的方式来约定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的,即使约定,因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是不受合同法所规范的,所以,即使签订了合同,合同法也不能对其进行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五十八条 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6)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3、如果在任何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另一方是否可以依据双方的合同约定来追究违约方的责任?

在双方签订合同之后,可能会出现代孕者收取一定的费用之后不愿意继续代孕而做人工流产;代孕后生了孩子之后,代孕妈妈不愿意将孩子给到对方,当然,也不会再去接收任何补偿的费用;代孕所生的孩子存在畸形,双方都不愿意接收畸形的孩子等等违约行为。

即使在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另一方也无法依据合同或者协议约定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既然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那么合同从签订的时候就没有法律效力,相当于该份合同并没有生效,违约责任的条款也不会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来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4、孩子的抚养权和监护权归谁?

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孩子的抚养权和监护权归亲生父母。

无论是通过什么样的方式出生的孩子,都与婚生子具有相同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03 非法代孕:明码标价还可“包生男孩” 代孕构成犯罪的情形有哪些?

2013年,北京市东城区的由香港福臣集团开办的北京卓越医疗美容门诊部因非法使用辅助生殖技术和代孕技术被查处,这是北京市查处的规模最大的非法代孕中介机构。

当时的代孕妈妈大都是离异母亲,甚至还有女大学生。有的机构在开展代孕的过程中,还违法提供性别鉴定服务,“早期发现,如果怀的是女孩,可以多给代孕妈妈资金,让她自行流掉。”

卫生部辅助生育技术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妇产医院生殖遗传中心主任王树玉说:“医疗机构做试管婴儿应取得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资质。对于代孕,我国是严格禁止的,任何机构不得开展。”

代孕“黑市”交易往往都要价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在正规医院做一次试管婴儿大约2万元,做一次人工受精也就是1000多元。然而,由于正规机构要求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齐全,且怀孕时不进行性别鉴定,因此有人选择“黑市”。

代孕妈妈:对女性人格和尊严的践踏

“因为有些妇女不能怀孕,由此才产生了代孕技术。”

“由于代孕所导致的伦理、社会等负面问题超过它产生的正面能量,因此包括中国在内的绝大多数国家都禁止代孕。”

没有取得资质机构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往往是不符合标准的,从促排卵到取卵,到移植等,对于女方的伤害是很严重的。“比如滥用了促排卵药,可能就会造成对卵巢的过度刺激,危害健康甚至导致生命危险。”

此外,这种违法违规机构可能滥用供卵或供精。正规机构进行人类辅助生殖时,供卵和供精都有严格的传染病和遗传病检查。违法违规机构进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时,可能使用不正当的供精或者供卵,不仅可能使代孕妈妈被传染肝炎、艾滋病、梅毒等,还可能生育畸形的孩子,给家庭、社会带来不利后果。

有专家指出,代孕实际上就是变相将人体出租的一种行为,违背社会伦理道德。钟东波说:“让女人做代孕妈妈,是对女性人格的践踏。这种行为是坚决不能允许的,必须坚决打击,绝不姑息。”

追根溯源:处罚力度太“温柔”

我国代孕市场暗流涌动。在网络里搜索“代孕”,立即出现大量“贵宾代孕服务网”“代孕公司”等。

从事代孕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很多机构具有很强的反侦查能力。经常是接到举报线索,进行查处时,对方已关门大吉。比如,“香港福臣集团”不仅借助正规美容机构的幌子,而且把洽谈点、代孕妈妈居住点和实验室分离布置,一旦有风吹草动,他马上可以隐藏起来,查处起来难度很大。

依据相关条例和办法,对违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处罚主要分三种。

一、非法医疗机构开展辅助生殖技术及代孕行为的,将被停业,没收非法所得、药品器械,并处以罚款;

二、合法医疗机构但是超范围执业,将对其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合法医疗机构但是开展限制性执业活动,例如开展代孕、擅自进行性别选择等将被给予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并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对代孕‘黑市’的暴利而言,处罚力度显得太过‘温柔’。”

代孕猖獗其中一个原因就是违法成本太低。

相关专家表示:“代孕生一个孩子100多万元,对有钱人来说罚得太轻。若在国外,凡是涉及健康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都要罚到让违法者倾家荡产。”

代孕构成犯罪的情形有哪些?

非法代孕具有严重的危害性我国明令禁止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而任何医疗机构或从业人员,开展代孕、买卖胚胎、擅自进行性别选择等限制性执业活动,均将予以严厉打击。非法代孕所涉及的刑事犯罪主要有遗弃罪、诈骗罪、非法行医罪、拐卖妇女儿童罪等,详细内容,请看下方:

1、遗弃罪

代孕出生的小孩如果有健康问题,或者代孕期间寻求代孕的夫妇离婚了,导致生下来的小孩没人抚养怎么办?如果三方都不要小孩,从代孕者和代孕需求者的先行行为来看他们都有抚养义务,也就是说,他们都构成遗弃罪的主体。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诈骗罪

若以代孕为名在网上发布代孕信息以缴纳定金、配对费、移植费、代孕费、保胎费等名义,不断地索要钱财,或涉嫌诈骗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3、非法行医罪

通过互联网联系代孕者等相关需求者,然后将其介绍到其他地点进行非法医疗服务。对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非法行医案件中,参与代孕的医疗人员或涉嫌非法行医等刑事犯罪。

非法行医罪是指无医生执业资格从事诊疗活动,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和擅自开业从事诊疗活动。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拐卖妇女儿童罪

代孕一旦成功,代孕者生产了婴儿后,要求代孕者就会一手交钱,一手交人。其实质是一种婴儿买卖或人口交易活动。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04 我国非法代孕纠纷案例

代孕在我国仍处于不被允许的状态,但目前相关规定仅停留在部门规章层面,立法效力层次偏低,无法达到规制的目的 。世界各国对待代孕的态度有所不同,但越来越多的国家从保护儿童利益的角度出发,倾向于承认代孕所生儿童与委托代孕父母间的法律关系。

科学技术的发展为代孕提供了技术支持,也为代孕需求者提供了选择的可能,社会政治文化的发展则为代孕提供了舆论可能,代孕逐渐被社会舆论理解和接受。很多代孕母亲迫于各种现实原因走上代孕之路,是在特定情境下经过反复衡量、取舍后作出的选择。

近年来,我国出现多例代孕案件,国家始终坚持代孕违法的判断,但在某些案件中将亲权与监护权二分,在无法找到代孕母亲的情况下,让有抚养能力的委托人保留代孕所生孩子的监护权

广州八胞胎事件

2011年底,广州媒体曝光了一则通过代孕产下八胞胎的新闻。广州一对富商夫妇久婚不孕,后借助试管婴儿技术孕育的8个胚胎全部成功,于是委托两位代孕母亲,加上妻子自身共3人,在前后1个月的时间内先后诞下4男4女八胞胎。事发后,广东省卫生、公安、计生等部门联合调查,找到了八胞胎的妈妈,她承认了代孕事实。她本人到香港产下3个孩子,另外雇佣两个代孕母亲,其中一个代孕母亲在广州某三甲医院生产。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现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八胞胎事件的超生处罚标准已经明确,除了当事妈妈生的3个孩子外,其他两个代孕母亲所生的5个孩子都算超生,将由八胞胎父母户籍所在地肇庆市的计生部门按照当地的标准,向他们征收社会抚养费。

香港福臣集团北京非法代孕案

2013年,北京市东城区的由香港福臣集团开办的北京卓越医疗美容门诊部因非法使用辅助生殖技术和代孕技术被查处,这是北京市查处的规模最大的非法代孕中介机构。

报道称,香港福臣集团违法经营6年,每年代孕200多个孩子。其中的全委托包生计划,生一个孩子需要100万元,想生男孩还要再加20万元;如果要生双胞胎男孩,还要再加30万元。如果中途流产,前期的30万也不会退还。在这样没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试管婴儿手术,不受法律保护,很可能威胁到代孕母亲与胎儿的生命安全,委托人的财产安全也无法得到保障。同时,香港福臣集团还下设上百个代孕网站,常年招收代孕母亲,宣称代孕成功后将可获得17万至23万元。代孕母亲的学历、出生地等都不重要,只要身体健康就可以。集团负责人表示,代孕母亲来自全国各地,大都来自离异家庭。在这样的机构,代孕母亲受孕前后都会被集中看管,一个150多平方米的房子里住着4个代孕母亲,并配备几名保姆。

国内首例代孕子女监护权纠纷案

2012年,陈某(化名)与丈夫通过代孕方式生下了一对龙凤胎,龙凤胎只用了丈夫高某的基因,没用陈某的基因,而是购买了孩子的母方基因,委托两名代孕母亲进行代孕。孩子出生后,2014年丈夫高某急病去世,高某父母起诉,要求将监护权从陈某转归高某父母。2015年一审判决认为代孕尚未被法律认可,则陈某不具有监护资格,将监护权判决给高某父母。然而,2016年6月上海某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二审改判,面对抚养能力存疑的八十岁高龄祖父母,法官突破了概念法学的三段论,基于利益衡量和价值判断,以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为论据,扩张解释了“继父母子女”概念,认为孩子是高某的非婚生子女,判决让陈某以继母身份获得了代孕子女的监护权。本案的关键在于:二审判决与一审判决同样认为代孕违法,从而判断孩子生母依然是代孕母亲,但二审判决将亲权与监护权二分,在无法找到孕母的前提下,让有抚养能力的陈某获得了监护权。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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