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性骚扰怎么办?该如何维权?向谁求助?附赠最全证据收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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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27 14:19

遭遇性骚扰怎么办?该如何维权?向谁求助?附赠最全证据收集指南

2018-07-10 09:34

周日晚,记者黄雪琴又发新文章了。此前,她因为主理北航陈小武涉嫌性骚扰事件闻名网络,后续,她又发起了《中国女记者性骚扰调查》。黄雪琴的《她曾以为自己能逃开教授的手》在互联网上热传。该网文中,五名女性举报广州一高校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教授、青年长江学者张鹏从2011年至2017年持续性骚扰女学生及女教师。

影视公司CEO鲸书在网络上经历长达数年的性骚扰,且有发展到线下的迹象……

而那个被老师受性骚扰的高三学生什么都做了,但还是自杀了。她告诉了父母、寻找了学校的心理咨询、报警了、找检察院了、上访了,找了精神科,两年后检察院的不起诉通知,使她走上了高楼。

性骚扰案件维权往往面临重重困难。薛宁兰、刘明辉教授指出中国性骚扰存在立案难、证明难及执行难的问题。除此以外,受害者如果把事情说出来,还可能遭遇社会对受害者的质疑与指责——是不是对你上司有什么误会了?是不是污蔑?

被骚扰,并非受害者的错

证据少,不代表事情没有发生过

维权难,但也有章可循

性骚扰的定义

1、对你施加性相关的言语和行为,而且明示或暗示,是否与之合作或屈从是你个人在学习、进修、升学、就业、生活环境以及参与学校活动方面能否顺利得到机会或获取更多好处的前提条件;

2、有人对你,或者对于工作和学习环境里其他人,施加与性有关的语言与行为,影响了你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并且对于学习、深造、就业和生活方面造成了恐吓、威胁、冒犯、或迫害。要注意,性骚扰也可能发生于同性之间,受害者可能是任一性别。

性骚扰的方式

根据广州新媒体女性网络联合编制的《反制性骚扰,你也可以》指出,构成性骚扰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性挑逗:

不受欢迎的、不合时宜的、冒犯的性接近,包括不受欢迎的性语言,个人关注,身体触碰和性举动。譬如以跟踪、挡住去路等方式进行施压;故意触碰对方的肢体(掀裙子、趁机抚摸胸部及其他身体的部分或暴露性器官等)等俗称“吃豆腐”的行为。

性贿赂:

以利益承诺、利诱方式要求他人从事与性有关的行为或与性相关的活动。譬如:厦大博导性骚扰女学生事件;校方、院系领导、学科带头人、任课教师或辅导员等,以约会或发生性接近行为,作为加分、及格、好的成绩、推荐升学、介绍就业等特别优待的条件。

性胁迫:

以利益承诺、利诱方式要求他人从事与性有关的行为或与性相关的活动。例如:老师以成绩、重修、开除学籍等威胁学生,要求学生提供性服务。

性迫害:

恶劣的性迫害(如强迫性的接触,抚摸,抓揉)或性侵害。性迫害在法律上已经构成强制猥亵或强奸。

司法实践中关于性骚扰的成功案例

【(2012)闵民一(民)初字第17923号】

原告丛a与被告范a其他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中,男子利用女子交给男子之妻的钥匙,闯入女子家中,摸女子胸部。在女子要求下,男子写下了我以后不再性骚扰女子的字条。后来男子主张该纸条是女子以把孩子扔下胁迫男子写的。

最后,法院判决支持了女子的诉讼请求,判决如下:

一、被告范a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丛a以书面方式进行赔礼道歉(具体内容需由本院审核);

二、被告范a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丛a门锁更换费260元、法律服务费3,000元,计3,260元;

三、被告范a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丛a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2015)中中法民六终字第235号】

广东邦达实业有限公司与林顺沅劳动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中,“林顺沅的行为是否认定为性骚扰行为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条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禁止违反妇女意志以带有性内容或者与性有关的行为、语言、文字、图片、图像、电子信息等任何形式故意对其实施性骚扰”,上述法律条文明确禁止特别是在劳动场所进行性骚扰。

本院认为,劳动场所的性骚扰行为一般包含三方面:

一是此行为带性色彩;

二是此行为对承受方而言是不受欢迎的,是有损于其人格和尊严的;

三是这种行为可导致承受人在工作场所中产生一种胁迫、敌视、羞辱性的工作环境。

本案中,林顺沅利用电脑软件在照片上添加对白文字和主题,该文字和主题以公司女同事为对象,带有明显的与性有关的文字故意对照片中的女同事实施上述行为,且从女同事向公司领导投诉和哭诉的事实能够确认林顺沅的行为造成行为对象的羞辱和不适,明显违背了女同事的意志,造成女同事精神上的压力,上述行为应认定为性骚扰行为。”

性骚扰维权渠道

关注性骚扰议题的机构不多,但还是有的。如果遇到性骚扰,可以向关注性骚扰议题的社会机构求助。

一、公益机构

1. 广州性别教育中心,联系方式:weitingiting2015@gmail.com.

2. 为平妇女权益机构,求助热线:15117905157,求助微信:equality-beijing。

3. 源众受暴妇女儿童法律咨询热线,求助电话:17701242202

4. 广州新媒体女性:gzxmtnx@gmail.com

第二、公共部门

1.全国妇联:12338

2.公安:110

第三、专项服务

1. 自杀干预:广州上馨心理生命24热线: 400-161-9995(24小时)

2. 自杀干预:北京市心理援助热线:全球三大危机干预中心之一,亚洲最大的心理援助热线座机800-810-1117,手机拨打010-8295 1332。(24小时)

性骚扰证据收集指引

尽管很多学者及国外法中主张性骚扰案件应遵循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但在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中,性骚扰案件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性骚扰案件往往发生在一瞬间,要取得人证物证都不容易。而职场、校园中的权力型性骚扰,施暴者往往有前科,而受害者往往选择忍气吞声,尽管性骚扰多次发生,但证据可能淹没在时间当中。所以,无论你想不想好报警,请收集证据。

(1) 如果是公共场所,留意事发现场或附近是否有监控,报警要求封存、调取视频(广州有超过60万台监控,基本能达到全覆盖);

(2) 遭遇性骚扰后,详细记录时间、地点、人物、衣着、行为、感受等;

(3) 证明发生过性骚扰的聊天记录、录音、邮件(最好可以展示出我方坚决反对态度)或物证;

(4) 对方承认性骚扰的证据,例如保证书、录音、聊天记录等(第一次摊牌的很重要);

(5) 证人证言:事发时的目击证人(须记录目击证人的联系方式);知情的同事、朋友、老师等(所以遇到性骚扰最好可以告诉别人,他人以后可以证明你为制止性骚扰所作的努力以及对你的影响);其他遭遇过该施暴者性骚扰的受害者;

(6) 向有关部门机构求助记录:如公安、妇联、用人单位、学校、公益机构等。

(7) 证明精神损害程度的证据:精神科门诊病历、诊断证明、医疗发票、心理咨询记录(求助时应说明自己遭遇性骚扰的事实,让咨询师如实记录,以便法院推断性骚扰和精神损害的因果关系)。

性骚扰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妇女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

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一条

在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

《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

严格师德惩处,发挥制度规范约束作用。建立健全高校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机制。高校教师不得有下列情形: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有上述情形的,依法依规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开除。

对严重违法违纪的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建立问责机制,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高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教师[2014]1号

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六)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7]35号

(十五)严厉打击涉及学校和学生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教育部门要健全学校对未成年学生权利的保护制度,对体罚、性骚扰、性侵害等侵害学生人身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建立零容忍制度,及早发现、及时处理、从严问责,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要协同配合公安、司法机关严格依法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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