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09件!湖南高院发布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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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5 22:09

新闻通气会现场

6月3日,湖南高院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湖南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状况,并发布12个典型案例和12个优秀案例。

近年来,湖南法院在省委坚强领导和最高院的有力指导下,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强调“要守护好三湘大地的青山绿水、蓝天净土”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及全国全省生态环保大会精神,坚持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为湖南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支撑和司法服务保障。一年来,全省法院共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5409件,其中判处刑罚1536人,单处或并处罚金878人。在最高法院关于中国首部环保司法题材电视剧《江河之上》研讨会上,湖南法院作经验发言,介绍了湖南法院在环资审判工作中的有益经验。

为打造环境司法保护新格局,凝聚多元共治的保护合力,湖南法院积极推进区域司法协作,持续强化司法行政协调联动,积极构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发展互助、合作共赢的区域合作新格局。湖南高院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等五部门共同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实施细则》《湖南省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等专项文件,建立专门协作机制。

湖南法院严格贯彻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持续推进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建设。坚持“谁损害谁修复”“谁污染谁治理”原则,积极探索适用“补种复绿”“增殖放流”“巡山护林”“劳务代偿”等责任承担方式,逐步建立起刑事制裁、民事赔偿与生态补偿有机衔接的环境修复责任机制。一年来,湖南法院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创新生态司法修复审判工作模式,设立了南山国家公园、长株潭生态绿心、永州湘江源、张家界八大公山自然保护区、怀化五溪湖、岳阳东古湖等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

此外,湖南法院持续优化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机构布局,着力打造专业化审判机制,持续提升专业化审判能力,推进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目前,湖南法院共建立专门环境资源庭(法庭)18个,环境资源合议庭86个,其中湘江、洞庭湖、东江湖、资水、沅水、澧水和湘中7个环境资源专门法庭审理跨流域的环境资源案件,为全省审理跨流域的污染环境资源案件以及湿地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原标题:《5409件!湖南高院发布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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