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一:
高空抛物,高空坠物,谁来负责?
情景:台风过境后,某小区发生高空坠物事件,引发众多业主气愤,找不到侵权人,找物业维权。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 榕小检解读:
小区内高空抛物、高空坠物,如果找不到侵权人,可以报警请求调查!物业要履行妥善维修、养护小区相关建筑设施设备的安全保障义务,否则要承担侵权责任!
问题二:
业主拖欠物业费,
“对物业服务不满意该不该交物业费?”“房屋空置该不该交物业费?”“没签物业合同该不该交物业费?”
情景:业主们表示拒缴物业费抗议物业!物业表示弱小无助委屈。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 榕小检解读:
物业服务合同可是民法典规定的正儿八经的有名合同,业主们再不满意,缴纳物业费也是天经地义!如果物业服务不符合约定,业主可以另行主张违约责任!
问题三:
业主拖欠物业费,物业断电是否合法?
情景:物业表示自己是学过民法典的物业,民法典中有规定自助行为,于是情急之下将业主断电断水。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 榕小检解读:
民法典规定业主缴纳物业费的义务,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物业公司可以不加约束地催缴物业费!
问题四:
维修基金怎么使用?
情景:业主们商量决定启动维修基金,维修小区里年久失修具有安全隐患的设施。可是要怎么启动呢?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及表决】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 榕小检解读:
民法典对业主大会行使权利的规定修改后,首先,开会更容易了;其次,形成决议更容易;最后,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问题五:
小区广告收益该归谁?
情景:业主们觉得使用完维修资金后,应当增强对资金的管理,可是不知道小区里随处可见的广告收益归谁呢?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明确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后,属于业主共有。

■ 榕小检解读:
请不要再说“我用六位数的密码保护三位数的存款了”,因为作为业主,你还享有小区广告收费等共有收入的权利哦。
问题六:
如何成为中国好小区?
情景:解决了高空坠物和设备维修的纠纷,业主和物业达成和解,业主表示会及时缴纳物业费,物业表示会加强小区维护和管理。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 榕小检解读:
民法典说了:业主缴纳物业费,物业履行合同义务,一起维护小区的共同家园,文明小区,和谐社区,人人有责,人人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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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丨任珺
编辑丨张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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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民法典帮你解决小区纠纷那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