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第一天就被公司通知解雇?松江法援守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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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4-20 03:16

上班第一天就被公司通知解雇?

近日,受援人骆先生将一面写有“正义卫士 业界楷模”的锦旗送到了援助律师周宝其手中,并表达谢意:“感谢周律师的帮助,没有法律援助,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上班首日被解雇 维权之路受挫

2024年3月,骆先生通过某招聘网站应聘上海A公司售后服务工程师一职。应聘期间,经A公司介绍,骆先生与B公司员工甲某取得联系。值得注意的是,B公司与A公司工作场所相同。骆先生前往公司报到后,收到一份用人单位为B公司的劳动合同,并在公司安排下从事了将拆分机器重组并安装的工作。当日工作结束后,骆先生便收到B公司员工甲某的信息通知,称其与岗位需求不匹配,决定解除劳动关系。

骆先生认为此种行为构成违法解除,遂自行向松江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请求A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仲裁申请,但劳动仲裁委员会认为骆先生与A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对其请求事项不予支持。骆先生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法院最终驳回了其诉讼请求。

法律援助来帮忙 守护合法权益

在经历劳动仲裁和法院诉讼后,骆先生的主张仍未得到支持,沮丧的骆先生决定以B公司为被申请人,再次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期间,骆先生听说法律援助可以帮助劳动者维权,因此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前往松江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中心工作人员在接待骆先生后,现场审核其提交的案件相关材料及其家庭经济状况,并于当日决定对其提供法律援助,同时同步指派上海云间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宝其承办此案。

周律师接受指派后,第一时间约见骆先生,详细沟通案件情况,根据法律法规分析案情,明晰骆先生可提出的合理诉求,并对骆先生与B公司是否建立劳动关系的主要争议及现阶段已掌握的证据材料可能导致的仲裁风险进行针对性的解释和说明。在周律师的释法和建议下,骆先生了解到自己先前提出的请求事项存在不合理之处,在周律师的指导下对劳动仲裁申请书进行了修正。

据理力争获支持 案结关怀持续

2025年2月,松江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审理此案,在庭审过程中,B公司辩称骆先生入职首日并没有实质工作,且骆先生拒绝签署劳动合同及入职材料不完备而没有建立劳动关系;假设建立了,骆先生也因工作不匹配未能通过试用期而已经解除。周律师从是否建立劳动关系以及是否构成违法解除的争议焦点出发,指出骆先生当日按照B公司要求报到,并在公司安排下对设备进行重组安装,此行为足以证明双方已建立了劳动关系。而B公司员工甲某在骆先生下班后通过微信单方解雇,系违法解除。最终松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B公司应向骆先生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虽然仲裁阶段法律援助已经终了,但是周律师依旧心系骆先生的案件。在了解到骆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亲赴律所领取仲裁裁决书后,周律师亲自将裁决书交到骆先生手上,并详细解释了相关法律程序,如果其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在15日内向法院起诉;若期满公司未支付赔偿金,其可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告知了申请强制执行的途径。

一面锦旗,一个故事,一次肯定,锦旗承载的不仅是受援人对援助律师的感谢,更是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认可与信任。松江区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秉持“应援尽援”的服务理念,畅通受理渠道,提升服务水平,让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惠及更多的人民群众。

供稿:区法律援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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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班第一天就被公司通知解雇?松江法援守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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