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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静安某工地,随着大型挖掘设备进场,对工地泛滥的“一枝黄花”及其根系清除,并重新翻土,彻底将全部植株根除并销毁。同时,多部门联合对工地周边的道路绿化带、居民小区绿化景观“拉网巡查”,并未发现“一枝黄花”传播和繁殖。在这一生态环境治理的背后,则是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横跨一年,两次制发检察建议治理“一枝黄花”,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整改后的工地照片
“简案快办”
遏制“一枝黄花”扩散
2022年10月,区人民检察院公益检察官巡查发现,辖区某工地内有大量外来入侵物种“加拿大一枝黄花”。经测量,入侵区域占地面积约为3000余平方米,现场存在“一枝黄花”生长茂盛,植株平均高度已经达到1.7米。

检察官巡查发现
“一枝黄花”
作为一种恶性杂草,“一枝黄花”根系发达,可通过风、鸟、根茎繁殖等多种途径传播,传播速度快,通过与周围植物抢夺阳光、肥料,争夺生长空间,对生态环境和物种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根据相关法律,案发所在地区的街道对辖区内生物安全、环境质量工作负责,具有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属地职责。
“公益保护,刻不容缓。”承办检察官刘国敏表示,“案件的损害事实清楚,应当采用简案快办程序办理,以最快速度遏制‘一枝黄花’的繁殖。”
2022年10月25日,区人民检察院正式立案,并根据《关于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办的若干规定(试行)》,在7日内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对方履行生物安全和生态环境监管职责,及时清理发现的“一枝黄花”,并加强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协作,加大辖区监测防治。
相关单位对检察建议高度重视,协同涉案区域的管理单位开展治理,但此时接近“一枝黄花”花期末尾,正是植株果实成熟的时间节点,如果采用大规模机械铲除,反而会在客观上造成果实飘散,导致植株传播。相关单位采取人工拔除的方式清理,相关职能部门对附近居民区全面检查。
现场调查
为生态环境治理“赋能”
2022年12月,公益检察官刘国敏再次来到涉案工地调查,发现“一枝黄花”已清除完毕。
在案件办结后的讨论会上,对入侵植物处理有较为丰富经验的区城管局的特邀检察官助理袁俊彦提出担忧:“由于采用传统的拔除作业,难免会有已经成熟的果实落入泥土中,明年春天还会萌芽而出,我们要有所准备。”
“为实现有效治理,我们检察官做了回‘植物研究员’。”承办检察官助理刘健楠说,“只有抓住种子全部生长但还未成熟的有利时机,迅速将所有植株连根拔除,并通过中耕将遗留在土壤中的根茎等无性繁殖器官拣除,带出田外集中销毁,才能有效减少种子传播源。经过商讨,我们决定在来年9月开展专项巡查,确保在10月的花期前完成整治活动。”
因时制宜
多部门联动根除入侵物种
2023年9月下旬,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成立办案小组,对辖区内的“一枝黄花”巡查,发现去年涉案工地被清除的“一枝黄花”又有反复。9月27日,区人民检察院再度立案并于当日完成现场调查和证据采集,次日,检察官在时隔一年后再次向属地单位制发检察建议。

工人刨挖“一枝黄花”根系

工人清理晾晒根部

绿化垃圾集中处理点处置
为增强对“一枝黄花”治理专业性,区人民检察院对区有关职能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共同开展治理,属地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及时反馈,清理启动。2023年整治工作开展时,植株正值生长期,黄花尚未开花、结种,专业机构建议采取机械铲除。日前,涉案工地的“一枝黄花”及根系得到彻底清除。
因植株的生长繁殖特性,这次整治横跨一年。两份检察建议的背后,是公益检察官对捍卫公众利益的执着信念,也是落实“持续跟进监督”办案理念的生动写照。
“我们将持续开展入侵物种‘回头看’,确保治理长效。”区人民检察院公益检察室负责人毛文静说。
记者:张琦
原标题:《横跨一年,“一枝黄花”得到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