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居国外的离婚夫妻,国内财产分割诉讼管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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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6-16 23:16

男女双方已经离婚,并且都在国外。离婚时国内一部分财产没有分割,想再起诉分割这部分财产,应该去哪个法院起诉?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17条的规定,已经离婚的中国公民,双方均定居国外,仅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由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你要分割的主要财产在哪里,就去哪里起诉。

比如,如果要分割的是杭州市拱墅区的房产,那么,你在拱墅区法院起诉就可以;如果你要分割的是银行存款,那么就在主要银行存款所在地起诉。

在实际操作中,涉及不动产的,适用专属管辖。如果涉及多个财产,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一个方便诉讼的法院提起诉讼。例如,考虑到交通便利程度、诉讼成本、法院的审判效率等因素,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进行管辖,将需要处理的财产一并处理。

不同地区的法院对离婚后财产纠纷的管辖权的理解可能存在一些差异,为了确保诉讼顺利进行,我们建议在起诉前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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