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宣传进校园丨法治副校长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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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6-19 01:54

“阿姨,我不是坏人,为什么要到法院呢?”

在近期举办的活动参观法庭时,一个小女孩充满疑惑地问道。如今,这场法治课或许能让她找到心中的答案。

为强化小学生的法治观念,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近日,乌拉特中旗人民法院携手旗妇女联合会,精心策划开展了“典亮童年,法护未来”主题普法活动。法治副校长刘瑞萍走进校园,以鲜活的案例、详实的法律知识为依托,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场妙趣横生的民法典专题讲座。

聚焦基础法律认知,筑牢法治观念基石

讲座之初,刘瑞萍以“法律是什么”作为切入点,运用深入浅出的讲解方式,精准阐释了法律的核心内涵。她指出,法律是明确界定“哪些可以做、哪些必须做、哪些禁止做”的行为准则,通过这一清晰解读,引导同学们初步构建起对法律的基本认知框架。

解读未成年人相关法律,明晰权利义务边界

“我的孩子同样是小学生,实际上,法律与你们的生活紧密相连,并不遥远。”

在“怎样规范自己的行为”环节,刘瑞萍详细列举了旷课、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偷窃等不良行为,以此为警示,告诫同学们切勿因恶小而为之。

她特别提及在审判实践中发生的典型案例:下楼梯同学互相推搡导致一名小学生受伤引发的诉讼;几名小学生因无知而毁坏他人财产而被诉至法院要求其监护人依照法律规定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未成年人违规骑电动车载人发生交通事故发生赔偿纠纷等等。

通过一个一个真实案例,她直观地向同学们诠释了“行为需担责”的法律原则,引导大家从小培养遵规守纪的良好习惯,在心中种下法治的种子。

直面校园现实问题,传授自我保护要领

针对校园欺凌、性侵害、拐卖等未成年人常见的安全隐患,刘瑞萍借助具体场景模拟与互动问答的创新形式,毫无保留地传授实用的自我保护技巧。

校园暴力应对:她着重强调“既不做施暴者,也不做沉默受害者”的重要理念。当遇到肢体冲突,如殴打、绊倒、勒索等情况时,应迅速反应,第一时间逃离危险现场,并及时向老师、家长或警方寻求帮助,以保障自身安全。

预防性侵害:明确提出“背心内裤覆盖处不许他人触碰”的自我保护准则。若不幸遭遇威胁,一定要打破“沉默陷阱”,立即告知成年人,充分借助法律的强大力量,严厉惩处不法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防拐防骗要点:提醒同学们牢记父母姓名、电话等关键信息。在公共场所与家长走失时,要保持冷静,及时向穿制服的工作人员求助;坚决不跟陌生人离开,即便对方自称受父母委托,同时要熟练掌握拨打110报警电话的技能,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互动交流深化认知,法治种子浸润心田

讲座过程中,同学们热情高涨,积极参与互动环节。大家围绕“你有遇到校园欺凌吗?如何保留证据”等问题踊跃回答问题,她鼓励同学们“对侵害行为勇敢说‘不’,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为了扩大普法宣传范围和转化普法成效,在第三小学少先队员入队仪式上,法院工作人员、妇联代表和第三小学校方代表共同为积极参与互动、表现优异的同学颁发了“小小法治宣传员”证书。证书不仅是对同学们法治学习成果的肯定,更旨在激励他们成为法治理念的传播者,将课堂所学的法律知识传递给身边的家人和朋友,让法治精神在校园内外形成辐射效应。

此次普法活动凭借贴近未成年人生活的生动案例、通俗易懂的语言表达,成功将法治种子播撒在同学们的心中,显著提升了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展望未来,乌拉特中旗人民法院将持续推动“法治进校园”活动常态化、机制化,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筑牢坚实的法治屏障,撑起一片充满正义与温暖的法治保护伞。

原标题:《民法典宣传进校园丨法治副校长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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