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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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7-06 18:26

  法律是什么颜色的,这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每个人都会给出不同的答案,有人会说法律是艳丽的,有人会说法律是透明的。在我看来,法律是灰色的。

  灰色,本身就蕴含着白色和黑色,正是这两种基本色调,变幻出世间的诸多色彩。

  白色,是赤橙黄绿青蓝紫的集合体,这些光鲜夺目的颜色,代表着现今社会所追求的纷繁复杂的利益、权利。

  黑色,其自身就是一个矛盾体,本身不产生任何颜色,但又能将各种颜色纳入其中,代表着事物的开始与终结。

  法律之所以是灰色的,在于它既有白色的绚烂,同时也蕴含着黑色的静寂。

  法律,有白色的温暖,作为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最后一道防线,本身就有一种暖意。它处于诸多争议解决方式中最后的顺位,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自治”的效力远远大于法律,促进交易自由是当今的主题。法律为人民的日常生活提供相应的指引和规范,给人们树立正确的导向,充分尊重“自主选择”的权利,不轻易插手各类活动,让民事行为在正常、有序的状态下平稳运作,因此显得极其“低调”,甚至“暗淡无光”。

  法律,有黑色的冷漠,作为守护公民合法权益最后一种“武器”,同时散发着一种寒意。它的作用在于规范公民的行为,对触犯法律的行为,如秋风扫落叶一般,不带有一丝情意。在手段上,既有民事的赔偿,又有刑事的制裁。此时的法律,犹如圣剑一般,将污浊混沌彻底击碎。

  正是因为法律的这种特殊性,使得现今社会提倡“法治”尤为必要。在日新月异的社会中,利益错综复杂,面对纠纷,很多人都会选择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权益。人们的思维中只意识到用法律来解决发生的争端,而没有真正领会法律的实质,法律的本意是通过相互之间的协商,将纠纷、风险阻断于预期。正如《孙子兵法》所述:“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故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

  愿在法治不断前行的道路上,鲜花盛开。

作者单位: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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