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法不足以自行”的时代哲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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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7-10 04:07

“徒法不足以自行”,出自《孟子·离娄上》,意思是只有法令不能够使之自己发生效力,揭示了法治与德治协同共治的内在逻辑,同时也指出了法律规范从纸面规则向实践效能转化的过程中,法律实施主体的专业素养与道德水准起着重要作用。从历史维度来看,这一理念贯穿中华文明发展脉络,既凝聚着古代治国理政的法律智慧,又在当代法治建设实践中得以传承创新,法度经纬间闪烁着时代的光芒。

传统法制中的民本情怀

《尚书》载“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民本思想源远流长。唐代《贞观政要》记载唐太宗李世民“法者,非朕一人之法,乃天下之法”的论断,诠释了民本基础上,法律平等适用的理念。《唐律疏议》提出“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阐述礼法合治、德法共治的治理哲学。此外,古代官制亦重视法律素养在官员选拔中的重要地位。汉代察举制设“明法”一科,专择通晓律令者入仕;唐代科举设“明法科”,以律令格式为考核内容,要求官员“试律七条、令三条”,将法律知识作为入仕重要标准。北宋王安石变法时,更在国子监设律学,培养精通法理的专业官员,充分彰显“治国者必先明法” 的用人智慧。

宋代《名公书判清明集》载,提刑官胡颖审理“兄弟争产”案时,援引《孝经》“兄弟睦,家之肥”的训导,责令争产兄弟共诵《诗经·常棣》,最终促成和解。这种“寓教于判”的司法智慧,既恪守法律底线,又融贯儒家伦理,生动诠释了传统司法中“情法两尽”的治理哲学。

党建引领拓宽资源协调广度

基层治理千头万绪,民生问题枝叶关情。面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这一改善民生的“关键小事”,虹口区充分发挥党建引领核心作用,将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通过网格化党建的模式把所有党员划成片区,党组织主动搭建协商平台,凝聚起街道专项组、派出所、司法所、律师及居民代表等多方力量。党员律师和调解员深入社区,晓之以“人情”,动之以“法理”;区房管局、江湾镇街道、中国银行上海市虹口支行、公积金中心等单位开展党建联建,联组学习,统一思想,形成合力;江湾镇街道推出《加装电梯中常见的法律问题》等工具书,让居民一看就懂、一看就会。这种“党建+法治” 的工作模式,既坚持依法办事,又注重柔性化解,正是对古代“情法两尽” 智慧的创造性转化,让居民享受了加装电梯的红利,为基层法治建设赋能,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担当增添纠纷调解温度

“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是从古至今优秀法律人一脉相承的价值理念。在当代法治建设进程中,上海的律师、调解员等法律实务工作者,深度挖掘传统法律文化精髓,将其有机融入现代法治实践,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领域充分彰显专业素养与责任担当,实现传统法律智慧在新时代背景下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

奉贤区司法局金汇司法所长期关注弱势群体利益保护,在接到农民工们希望追回拖欠工资的求助后,当即启动联动联调机制,加班加点开展调解工作,让农民工们在春节前夕如愿以偿拿到了应得的工资;积极筹划成立了全市首家“乡音调解工作室”,选聘8名外来人员担任调解员,通过“说家乡话、听家乡音、诉家乡情”的方式,更好地化解涉及外来人员的矛盾纠纷;培育调解类社会组织“青和人民调解工作室”,为大调解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

专业素养提升案件办理速度

从古代“事断以理”的司法智慧,到今日“高效便民”的法治追求,专业能力始终是法律实践的核心动能。在新时代的法治实践中,法律工作者以精湛的专业素养,为案件办理按下“加速键”,让公平正义以更快的速度抵达群众身边。

疫情期间,“上海复议”小程序后台一日内收到 119 个复议申请,涉及本市 3 家企业。经查,这三家企业在家族争产纠纷中,119 个商铺产权证被另一亲属非法获取,并在外省市用于注册公司经营。三家企业以不动产权证遗失为由向登记机关申请补证,在遗失声明异议期内,案外公司称持有这批产权证,登记部门以产权证未物理消失为由决定不予补证。三家企业对此不服,连夜提交 119 份复议申请。复议人员通过梳理和核查,认为争议核心在于不动产权证“遗失”认定。三家企业从未授权他人保管涉案产权证,相关证件已无正当理由脱离企业控制,符合“遗失”及补证条件。鉴于企业已同步向公安机关报案、向法院起诉,但立案侦查和司法程序耗时,经济损失每天都在增加,而行政复议机关调解或能快速解决问题。最终,行政复议人员协调不动产登记部门及相关区登记窗口,迅速完成 119 个不动产权证补证工作,助企业挽回 2000 余万元经济损失。

古有“徒法不足以自行”的哲思,今有上海法治实践的生动诠释。从传统礼法智慧中汲取养分,以党建引领凝聚合力,借温情关怀化解矛盾,用专业素养提升效能,上海将古老法治理念融入现代治理。法治既是规则的坚守,更是人文关怀的彰显。当传统与创新碰撞,法治必将化作璀璨光芒,照亮社会前行之路,为人民幸福与国家发展保驾护航。(周小苡 上海市司法干部学校)

责 编|袁 琳

审 核|徐连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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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徒法不足以自行”的时代哲思 | 古诗词里有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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