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统一、规范、简洁的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是立足群众司法需求,更加便利群众行使诉讼权利的为民举措。为进一步便利群众诉讼,提高纠纷解决效率,保证公正高效审判,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落细在司法领域,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联合印发《部分案件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
本次发布的示范文本囊括刑事(自诉)、民事、商事、知识产权、海事、行政、环境资源、国家赔偿、执行等9个领域、合计67类常见多发纠纷,在2024年3月4日印发的第一批11类试行示范文本基础上新增56类。制定过程中,广泛听取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当事人、律师、法官的意见建议,总结了第一批试行示范文本实践经验,进行了多方面的完善。
示范文本定于2025年7月14日起在全国法院全面推广使用,推广使用工作坚持“积极引导、尊重选择”的原则,积极引导当事人及代理律师使用示范文本,并充分尊重当事人及代理律师意愿。后续示范文本将根据当事人及代理律师的意见建议进行动态优化完善。
在全面推广使用前,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将陆续开展业务培训、文本解读、诉讼服务匹配升级、诉讼服务力量补强以及线上技术开发、程序调试完善等工作,为如期实现示范文本线下线上同步推广使用做好充分准备。
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印发部分案件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的通知》

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目录
1.侮辱案
2.诽谤案
3.重婚案
4.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5.离婚纠纷
6.买卖合同纠纷
7.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8.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9.民间借贷纠纷
10.信用卡纠纷
11.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12.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1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14.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15.劳动争议纠纷
16.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17.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
18.责任保险合同纠纷
19.保证保险合同纠纷
20.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2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2.侵害著作权及邻接权纠纷
23.侵害商标权纠纷
24.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
25.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26.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
27.侵害商业秘密纠纷
28.技术合同纠纷
29.不正当竞争纠纷
30.垄断纠纷(民事)
31.商标申请驳回复审纠纷
32.商标撤销复审行政纠纷
33.商标无效行政纠纷
34.专利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
35.专利无效行政纠纷
36.垄断纠纷(行政)
37. 船舶碰撞损害责任纠纷
38.海上、通海水域人身损害责任纠纷
39.海上、通海水域货运代理合同纠纷
40.船员劳务合同纠纷
41.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
42.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
43.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
44.行政处罚
45.行政强制执行
46.行政许可
47.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
48.工伤保险资格或者待遇认定
49.政府信息公开
50.行政复议
51.行政协议
52.行政补偿
53.行政赔偿
54.不履行法定职责
55.违法刑事拘留赔偿国家赔偿
56.刑事改判无罪赔偿国家赔偿
57.怠于履行监管职责致伤致死赔偿国家赔偿
58.错误执行赔偿国家赔偿
59.强制执行
60.暂时解除乘坐飞机、高铁限制措施
61.参与分配
62.执行担保
63.确认优先购买权
64.执行异议
65.执行复议
66.执行监督
67.不予执行仲裁裁决、调解书或公证债权文书
END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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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67类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7月14日起全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