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律师说法|山西“订婚强奸案”警示:任何关系都不能剥夺女性的性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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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7-19 05:59

法律的红线,从不因亲密关系而褪色

2023年5月2日晚,山西大同某小区14楼,一位年轻女子在激烈反抗后冲出房门,用点燃的卫生纸烧榻榻米边的柜脚,又点燃客厅窗帘。趁着男方取水灭火时,她冲出房门从步梯下至13层呼救——这是震惊全国的“订婚强奸案”中被害人为挣脱侵害所做的生死抗争。

此前一天,这对年轻人刚在家乡举办了隆重的订婚宴。男方给了女方10万元“订金”和一枚金戒指,双方亲友共同见证了他们的婚约。然而当夜,当男方强行要求发生性关系时,女方明确拒绝并激烈反抗。

这起案件引发了社会广泛讨论:

订婚是否意味着性行为的默示同意?

彩礼纠纷是否影响强奸定性?

亲密关系中的性自主权边界在哪里?

作为公职律师,我们有责任为您厘清这些法律迷思。

一、案件核心事实:违背意志的性行为就是强奸

2025年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采访明确:

“与妇女发生性行为不能违背其意志,与双方是否订婚没有关系”

法院认定强奸罪的核心证据包括:

事前明确拒绝:女方在交往期间多次表明拒绝婚前性行为

事中激烈反抗:被害人用手推挡、拉下榻榻米窗帘等客观反抗行为

事后强烈反应:立即冲洗、情绪激动欲回家、点燃物品制造逃脱机会

客观物证:被害人手腕淤青、现场窗帘损毁、电梯监控拖拽画面、床单精斑DNA检测

及时控诉:当晚即向母亲哭诉并报警,有110报警记录和行车记录仪音频佐证

❗ 特别提示:网传“仅凭电话录音定罪”的说法被法院明确否认。电话录音只是证据链中的一环,需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

二、法律正解:破除四个常见误区

◼ 误区一:“订婚后发生关系是习俗默认许可”

法律真相:

我国刑法从未规定婚姻关系或婚约状态可豁免强奸罪。性自主权是妇女不可侵犯的人身权利,任何关系都不能剥夺女性的性决定权。

◼ 误区二:“事后经济纠纷说明是敲诈而非强奸”

法律真相:

事后经济协商不影响前行为性质的独立认定。彩礼协商与性自主权侵害是两个独立的法律关系。

◼ 误区三:“没有身体伤痕就不构成强奸”

法律真相: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明确:“妇女未激烈反抗”不等于“同意性行为”。法律认定核心是意志违背,而非身体损伤程度。

◼ 误区四:“亲密聊天记录可证明自愿”

法律真相:

性同意具有情境特定性和可撤回权(南昌锜振东案印证)。法律强调:“过去的同意不等于现在的同意”。

三、深层反思:当传统习俗遭遇现代法律

本案深刻折射我国社会转型期三大认知冲突:

冲突维度

传统观念

现代法律立场婚约性质

视为事实婚姻开端严格区分婚约与登记婚姻性权利归属

“彩礼”包含性权利让渡性权利具人身专属性证据意识

“亲密关系”替代法律证据要求严格性合意证明

基层调研发现:这类认知差异在 “熟人社会”特征明显的地区尤为突出。司法机关必须坚守法律底线,同时通过深入普法弥合认知鸿沟。

四、公职律师的普法责任:让法律走进生活

1. 婚前法律教育

婚姻关系不产生性义务

性同意可随时撤回

⚖️ 婚内强迫性行为同样可能构成犯罪

2. 彩礼法律风险提示

彩礼的法律性质是婚前赠与

彩礼支付不产生任何人身权利

婚约解除时的返还规则

结语:尊重是亲密关系的底线

当被害人从14楼奔逃呼救时,她捍卫的不仅是身体权,更是 作为人的基本尊严。

法律必须成为照亮黑暗的灯塔,而非妥协于习俗的烛火。

任何关系都不能成为性侵的“免责金牌” 。我们承诺继续深入基层开展精准普法——

只有当法律成为公民内心的真正信仰,正义才能在每一个个案中得到回响。

2025年第97期

原标题:《公职律师说法|山西“订婚强奸案”警示:任何关系都不能剥夺女性的性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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