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次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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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7-24 11:52

如何更好地维护女性权益,一直是社会讨论和关注的热点,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来临之际,榆次区人民法院邀请女法官们以案说法,用真实案例讲解女性权益遭受侵害时如何依法维权。

Q

法官您好,我丈夫经常对我家暴,我该怎么逃离他?他进行报复怎么办?

当事人

A

遇到家庭暴力,可及时保留好相关证据,向当地妇联寻求帮助或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直接向当地法院起诉离婚。害怕被报复,您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官

婚姻关系的缔结本是为了夫妻双方更好的进行社会生活。但据全国妇联统计,全国2.7亿个家庭中,有30%的已婚妇女曾遭受家暴。家庭暴力严重侵害了女性的合法权益,因此女性要学会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什么是家庭暴力

女性应该正确认识到什么是家庭暴力。在2016年3月1日起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中明确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特别要注意,家庭暴力分为身体暴力与精神暴力。身体暴力是指如殴打、捆绑、体罚、残害、限制人身自由;身体暴力也可以扩展到性暴力,如强行发生性关系、性攻击等。精神暴力是指如经常性谩骂、恐吓、诽谤、无端指责、人格贬损、威胁、跟踪、骚扰等使受害者产生自卑、恐惧、焦虑、抑郁等心理、精神方面的伤害。

二.遭遇家庭暴力应该怎么做

在现实生活中被家暴者是女性居多,大部分女性身体素质弱于男性,因此女性在遭遇家庭暴力时,要学会利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第一点,女性在遭受家暴后可以向居委会、村委会求助,争取到调解、和解,以此解决问题。尤其要注意留下家暴的证据,比如拍摄照片、视频,及时到医院就医保存好病例资料。如果在家暴者还相对理智的情况下,通过这些基层部门的调解可以在相对安全的情况下表明受家暴者的态度,让其认识到自己行为是错误的。

第二点,如果一再受到家暴侵害可以报警,要求公安机关如实、详尽的做好笔录,以供后续使用。此外,如果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比如: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有权要求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点,女性在遭遇家庭暴力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在《民法典》第1079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况,如调解无效应准许离婚。此外,女性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反对家庭暴力逐渐成为了全社会的公式,多部门联手治暴也成为全社会的责任。在新时期,女性应善于利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对家暴零容忍,勇敢的对家庭暴力说“不”。

原标题:《榆次区人民法院|维护女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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