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指引〉的通知》(粤安办〔2023〕122号)有关规定,佛山市高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安委办”)牵头成立评估工作组,对高明荷城明丰苑、明丰苑室外楼梯间“1·15”一般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现报告如下:
一、评估概况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23年1月15日,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美街荷雨巷103号的明丰苑、明丰苑室外楼梯间项目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50万元。事故发生后,区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事故调查报告经区政府批复依法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二)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2024年4月22日,区安委办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高明荷城明丰苑、明丰苑室外楼梯间“1·15”一般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的通知》,成立了由区应急局、区住建水务局、公安分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荷城街道应急办等部门组成的评估工作组。2024年4月28日,评估工作组依据《高明荷城明丰苑、明丰苑室外楼梯间“1·15”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评估工作组对广东沧江建设有限公司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落实“三个必须”情况;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监理项目履行监理职责情况;区住建水务局开展脚手架安全专项检查、采取相应安全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故发生、落实安全警示教育情况;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行政处罚建议和其他处理建议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实地检查了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大道593号地块住宅项目(九峯台)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二、责任追究意见落实情况
(一)事故责任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广东沧江建设有限公司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区应急局给予广东沧江建设有限公司处人民币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履行监理职责不到位。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工程监理企业扣分标准第20条的规定,区住建水务局对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诚信扣30分处理。
(二)事故相关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高明荷城明丰苑、明丰苑室外楼梯间“1·15”一般高处坠落事故中,程某能在施工作业中未佩戴安全帽,未使用安全带,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作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鉴于程某能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追究其责任。
2.黄某春,广东沧江建设有限公司明丰苑项目经理,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区应急局给予黄某春处人民币3.88858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为了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广东沧江建设有限公司、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区住建水务局落实以下事故防范整改措施:
(一)广东沧江建设有限公司落实以下防范整改措施:
广东沧江建设有限公司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全面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组织公司员工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按照公司安全管理及奖惩制度,对事故中负有安全管理责任的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
(二)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落实以下防范整改措施:
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对本公司所有在监理的项目进行全面、深入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同时不定期开展施工脚手架、操作平台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向施工单位下发问题整改单,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落实闭环管理。
(三)区住建水务局落实以下防范整改措施:
1.制定下发了《佛山市高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加强高处作业操作平台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洞口防护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项目中主体责任的通知》和《佛山市高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压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遏制建筑施工领域事故多发势头。
2.印发了《高明区建筑施工高处作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采取“专家+清单”的模式,对全区在建项目开展建筑施工脚手架、操作平台等涉高处作业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210人次,检查74个项目,发出47份整改通知书,对19家单位共扣诚信195分。
3.组织局相关股室负责人、各镇(街道)城建水利办负责人、区内在建项目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共36人召开高明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题教育警示会。
四、存在问题
在开展评估工作中,评估工作组检查了事发工地明丰苑项目,该项目已完成验收。抽查了在建工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大道593号地块住宅项目(九峯台),检查发现该项目能深刻吸取近年来建筑施工领域发生的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预防事故发生,未发现存在问题。
五、评估组意见
评估工作组经综合评估后一致认为,各单位按照区政府批复意见,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落实相关处理;事故企业及有关单位吸取事故教训,基本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高明荷城明丰苑、明丰苑室外楼梯间“1·15”一般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