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持续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建议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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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8-18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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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2025年是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召开30周年。30年前,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通过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北京宣言》和《行动纲领》,将国际社会追求性别平等的事业推上新台阶,至今仍深刻影响全球妇女事业发展。为系统总结中国落实《北京宣言》《行动纲领》和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最新实践,中国积极开展各层级审查和评估,全面回顾了中国近5年推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发展的进程,于2024年6月向联合国提交了《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暨

与通过三十周年国家级综合审查报告》。

“性别研究视界”开设“‘北京+30’国家级综合审查报告”专栏,摘编审查报告中的部分内容,为学界和业界开展相关工作提供参考。今天发布最后一篇《中国持续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建议和行动》。

主要经验

过去五年,中国积极履行落实《北京宣言》《行动纲领》国家承诺,推动实现2030可持续发展目标,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取得新成就,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领航掌舵,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实践中我们积累了宝贵经验。

第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为妇女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有14亿多人口的大国,把实现男女平等作为自身奋斗目标之一,主张把中国发展进步的历程同促进男女平等发展的历程更加紧密地融合在一起,将妇女事业作为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行统筹规划,将妇女事业发展作为党治国理政的重要内容加强顶层设计,将保障妇女权益作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任务进行战略部署,在施政纲领中强调要“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各方协同、社会参与的保障妇女权益工作机制的作用,将关于男女平等的政治承诺转化为加速推进的实际行动。

第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妇女主体地位、发挥妇女主体作用。中国始终把妇女视为实现自身发展的主体力量,为支持妇女赋权和能力建设营造环境、创造条件、搭建平台。尤其在信息科学技术和数字经济迅猛发展的新时代,格外重视妇女教育、健康、科技素养赋能,充分尊重和调动广大妇女的积极性、主体性、创造性,推动妇女走在时代前列,支持妇女积极投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在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社会治理、国际交往等各个领域充分释放创造活力、实现自我价值。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多渠道听取妇女意见,回应妇女需求,重视解决妇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确保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

第三,坚持发展优先,在发展中保障妇女权益、靠发展改善妇女民生。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总钥匙。中国坚持把人权的普遍性原则与自身实际相结合,把包括妇女在内的广大中国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作为首要的基本人权,将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同中国促进妇女发展的目标任务相结合,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靠推动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解决妇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妇女权益保障问题,为提升妇女民生福祉提供更为坚实的物质基础,逐步满足妇女对高品质生活的追求,增强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四,坚持立足国情,促进妇女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中国目前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妇女发展目标的设定应当与发展阶段相匹配。立足这个最大的实际,中国在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同步谋划、统筹部署妇女发展各项目标,因地制宜探索促进妇女发展的路径模式,满足妇女多样化需求。坚持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之上,重点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逐步缩小男女两性发展差距,统筹推进城乡、区域、群体之间妇女的均衡发展,实现妇女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协同性。

第五,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将保障妇女权益系统纳入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各方面。妇女权益是基本人权。中国在出台法律、制定政策、编制规划、部署工作中,充分考虑两性的现实差异和妇女的特殊利益。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环节,充分听取妇女和妇女组织意见,建立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健全严厉查处打击侵害妇女权益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的跨部门合作机制,将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知识、法治精神、法治文化纳入全民普法规划,提升各级领导干部、法律工作者、广大妇女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确保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全面贯彻落实。

未来优先行动

当前,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中国正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将继续发扬北京世妇会精神,加速落实《北京宣言》《行动纲领》和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采取务实举措,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在发展中保障妇女权益,靠发展改善妇女民生。

——强化创新驱动,赋能妇女全面发展。在建设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进程中,进一步加强妇女和女童教育,提高妇女数字素养和技能,充分激发妇女创新潜能,以妇女人口整体素质提升促进人口规模优势释放,在推动形成新质生产力中发挥妇女作用,确保包括妇女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共同迈进现代化。

——增进民生福祉,提高妇女生活品质。在建设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进程中,把保障民生置于突出位置,合理配置资源,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着力解决妇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缩小城乡、区域和群体之间妇女发展差距,推动男女两性平等发展、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和妇女自身全面发展。

——提升文明程度,优化妇女发展环境。在建设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进程中,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力度,选树优秀妇女典型,引导全社会充分认识女性的潜能、才干、贡献,健全文化与传媒领域的性别平等评估和监管机制,优化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让性别平等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和价值标准。

——建设美丽中国,促进妇女共建绿色家园。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进程中,统筹推进保护环境基本国策贯彻落实,着力提升妇女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能力,改善妇女生活的环境质量,注重满足妇女在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中的特殊需求,支持妇女参与绿色低碳发展和生态环境治理,充分发挥妇女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重要作用。

——加强交流互鉴,共创妇女美好未来。在建设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进程中,推进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全球文明倡议、全球安全倡议,积极参与全球促进性别平等事业,与世界各国携手同行,支持联合国把妇女工作放在优先位置,在解决妇女面对的贫困、歧视、暴力、数字鸿沟等问题上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深化同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妇女的文明对话,加大对发展中国家妇女的支持,推动妇女平等充分参与和平进程,为妇女发展创造和平安宁的国际环境。

阅读完整的“北京+30”国家级综合审查报告,及其他国家报告原文,请点击此处。

来源:摘编自《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暨

与通过三十周年国家级综合审查报告》

原标题:《“北京+30”审查报告 | 中国持续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建议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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