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法律援助中心6月1日起恢复现场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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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8-27 13:50

关于上海市长宁区法律援助中心恢复现场接待服务的公告

根据上海市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总体要求,长宁区法律援助中心(华阳路112号)将于2022年6月1日起有序恢复现场接待业务办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服务时间

对外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中午12:00-13:00大厅消杀暂停开放),节假日除外。

二、办理方式

(一)现场办理实施预约制。凡需到现场办理的服务事项,请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通过电话预约,根据约定时间到现场办理。预约电话:021-62527835(工作时间开通)

(二)提倡全程网办。对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原件的业务,建议通过快递的形式提交相关材料。(邮寄地址:华阳路112号长宁区法律援助中心一楼咨询台,寄件时注明申请人、申请办理事项)

(三)法律咨询。请拨打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或通过“上海法网”进行网上咨询。凡需到现场进行法律咨询的,请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通过电话预约,根据约定时间到现场办理。预约电话:021-62527835(工作时间开通)

三、防疫要求

(一)进入服务大厅须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主动扫“场所码”或刷“数字哨兵”进行核验,测量体温(须<37.3℃)。无智能手机的办事人员应带好身份证。

(二)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严格保持“二米安全距离”,不扎堆,不集聚,听从工作人员的引导和安排,业务办理完成后尽快离场。

(三)请及时关注本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严格落实相应疫情防控措施。

我们将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防控措施,为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上海市长宁区法律援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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