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平房区法律援助中心不断完善服务措施,提升服务水平,创新法律援助服务方式,为残疾人法律需求提供便捷服务。
日前,于女士来到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其邻居李某某借贷合同纠纷一事寻求法律援助。李某某因身体残疾而行动不便、无法出门,家中还有一个脑中风儿子,无收入,生活不能自理,只靠李某某3000元退休金维持生计。李某某委托其邻居于女士到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认为其符合低收入家庭标准,决定为李某某提供法律援助上门服务。
中心工作人员与黑龙江百程律师事务所王律师一同上门,为李某某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详细了解了李某某基本情况,查看了借贷合同相关材料,实施“受理-审查-审批-指派”一条龙服务,当场为李某某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签订了经济困难承诺书并指派王律师办理此案。王律师全面分析了案情,指导李某某收集相关佐证材料,为接下来的司法诉讼做好准备。
平房区法律援助中心通过上门面对面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畅通了中心和困难群体之间的联系渠道,让弱势群体能够及时便捷地获得法律援助,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打通了法律援助服务“最后一公里”。区法律援助中心将全力做好做实“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持续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让困难群众真正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