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太原市迎泽区委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政府
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0年,迎泽区委、区政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市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努力为全区转型发展蹚出新路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现就我区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
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主责首责,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三个一体建设”的主体、重点和示范、先导,摆在突出位置,贯穿各项工作始终。
坚持一体研究,一体部署。在区党代会工作报告和区政府工作报告中,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明确任务要求;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研究法治工作31次,及时协调解决法治建设重点问题;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制定履责清单,细化任务分解,具化工作责任,组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序实施。
坚持一体推动、一体落实。健全机制,及时调整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组成人员,指导各协调小组履职履责;完善制度,研究制定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制度规则,指导基层党建、社会治理、信访稳定、行政执法及营商环境建设各领域创新法治实践;强化督导考核,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法治督察,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全区目标责任考核重要内容,建立月总结、年报告制度,并在全区组织开展短板大调研,梳理问题清单,督促整改落实。
坚持学法述法制度。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和区委中心组组织法治专题学习34次,组织法治政府建设和民法典专题讲座2次,主要领导带头学法述法,带头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用权,并将法治教育列入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单位干部教育重要内容,努力提高全区干部队伍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增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化各项改革,努力优化营商环境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一枚印章管审批”,完成行政审批事项划转172项。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实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全面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实行政务服务事项“四级四同”,设置22件主题办事件,实现“一件事”一窗受理、后台流转。积极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减少审批事项15项,核减申请材料46项,缩减现场勘查环节14项。持续推进司法领域涉企改革,探索建立“府院联动、审执联动、受理前调解”的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机制。实施“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完成全区20余万劳动力“建档立卡”,发放技能提升补贴、临时价格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625.82万元。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实现欠薪案件“三个清零”目标。率先推进食品药品安全追溯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我区获评“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
(二)坚持依法行政,推进依法决策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聚焦源头、过程和结果,规范行政行为。制定《迎泽区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清理规范性文件4件。完善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编制并公开《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和涉法事务律师参与、法制把关机制,有效防范决策法律风险。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全区25家行政执法主体单位基本完成“三项制度”建设,制定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规范执法等制度规定,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加强执法资格认定和管理,开展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完成执法证申领换发215人。加大行政处罚案卷检查力度,在定期评查的基础上,对重点执法单位进行专项抽查,及时整改执法办案中的不规范问题。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5件,制定落实《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政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办法》,区本级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居全市较低水平。
(三)加强依法治理,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开展“三零”单位创建活动,信访工作控新治旧稳步推进,赴省走访批次同比下降70%,赴市集体访批次同比下降32%;深刻汲取“10.1”火灾事故教训,推动“15+”重点行业领域和“十个确保安全”制度性成果落地,排查一般隐患5399条,整改率达92%;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党员社区民警兼任社区(村)党组织副书记实现全覆盖,刑事类警情同比下降14.02%,治安类警情同比下降15.04%,特殊人群重新犯罪率控制在市控指标之内。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源头防控、排查梳理、多元化解、应急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非诉讼化解途径和化解成功率有效提升。做好法律援助惠民生工作,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879起,刑事辩护全覆盖和轻刑快审认罪认罚从宽机制建设全面推进。实施“免费法律咨询便民工程”,延伸扩大法律服务覆盖面,超额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法治服务保障民生作用凸显。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信访案件项目化管理和矛盾纠纷多元调解等3个方面的工作参加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单项示范创建第三方评估。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依法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健全公共卫生管理体系,加强联防联控和群防群治,加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全面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争取获得全胜,提供有力支撑。
(四)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全民普法守法
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七五”普法验收部署要求,以贯彻实施宪法和民法典为重点,加强普法宣传和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深化“法律七进”,巩固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和村居法治图书角阵地全覆盖成果,深入社区、农村开展法律大讲堂活动近百场,在全区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了涵盖全区所有单位,涉及400余部法律法规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并健全完善定期提醒、检查等工作机制。壮大普法及法律服务力量,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首批选聘“法律明白人”113名,覆盖所有社区(村)。进一步加强法治乡村建设,3个社区(村)被评为省级示范,5个社区(村)被评为市级示范,进一步形成了普治结合的工作格局。
(五)强化制约监督,确保行政权力在监督下依法运行
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主动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向区政协通报情况,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01件、政协提案135件;深化政务公开,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覆盖面,加大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通过门户网站和“迎泽发布”公众号,及时发布权威政务信息成为常态。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严格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强化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加强预算执行审计、离任审计,认真抓好审计意见整改落实;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以有效监督确保政府工作的依法开展和落实。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对标对表中央、省、市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些部门和干部抓法治政府建设的紧迫感、责任感不够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新实践精神不足,部门之间工作推进不均衡;一些部门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还不到位,一些行政行为重实体,轻程序,不够规范严谨,一些执法工作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还有距离,行政诉讼案件仍然较多,败诉情况仍然存在,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执行的还不够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还有差距,支持民营经济和新业态发展、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的机制举措还需进一步完善落实,等等。
综合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一些部门和干部对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政治站位还不够高;二是一些干部,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水平还不够高,对于政策法规、规则程序掌握不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还不强;三是协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机制有待强化,工作督察、问责的力度还不够大,抓落实上还有短板弱项。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四、下一年度工作打算
2021年,我区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法治建设部署要求,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领域开展新实践、取得新成绩。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教育,加强针对性的法治培训。在继续推进全民守法普法的同时,针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短板弱项,着重抓好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持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加强规划,系统谋划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认真编制“十四五”时期的全区法治政府建设规划纲要,坚持以良法善治为目标,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关键,进一步细化目标,量化任务,实化举措,明确责任和工作要求,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三是突出重点,抓实抓细各项具体工作。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围绕服务和保障转型发展,助推全面深化改革,助力政府职能转变,加快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围绕服务和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全力做好依法防控疫情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平安迎泽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多措并举,多元联动,化解矛盾,维护和保障社会大局稳定;围绕服务和保障民生,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重点,加大力度推进全民守法普法,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扩大优质法律服务供给和普惠面,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进一步把法治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
四是健全机制,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完善和落实协同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各项制度、规则和程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确保行政权力依法规范高效运行;加强法治督察,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努力补短板强弱项,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全力推动全区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健康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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