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强冷空气影响,近期我县将出现寒潮、降雪和持续性低温天气,正值春节前返乡出行、购物高峰等因素叠加。为维护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期间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对全县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履行经营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切实加强价格自律,规范价格行为,依法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二、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
经营者销售商品应当标示所销售商品的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等信息,经营者提供服务应当标示所提供服务的项目、内容、价格或计价方法等信息。标价内容应当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相应标价,避免误导消费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相关单位和经营者应做到
(一)农贸市场、商场和超市等市场零售企业应遵循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经营原则,自觉规范销售行为。要保持粮油、肉、蛋、奶和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稳定,认真执行明码标价制度,不得有虚假打折和虚假促销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不得在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期间哄抬价格、串通涨价。
(二)药品经销企业在退热、止咳、抗病毒、感冒类药品和口罩等医药用品的经营活动中,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不得囤积居奇、强制搭售、哄抬价格;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
(三)住宿、餐饮等服务行业经营者,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借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期间哄抬价格、变相涨价、隐瞒价格附加条件;不得以虚假折扣等手段欺诈消费者;价格如有变化的,必须提前公示并告知消费者,严禁事后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四)客运和货运单位要自觉规范价格行为,不得擅自提高票价,严禁趁低温雨雪冰冻天气违规上调票价、车费或价外收费、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停车场收费应在显著位置设立停车收费公示牌,严禁超公示标准收费。
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对经提醒告诫仍未改正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从重进行查处,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案件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对有关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2024年2月1日
来源: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统稿:刘俊杰 校审:齐红涛 审核:刘 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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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不得哄抬价格、串通涨价!滑县发布提醒告诫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