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举办“司法大讲堂”,提升干部职工工作能力;
2.下发宣传工作任务;
02
备案审查科
1.按照市局要求对镇街合法性审查的卷宗进行汇总梳理,并抽查卷宗送至市局备评审; 2.对环保局送审的重大行政决策《高唐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进行技术指导,帮助是完成送审材料准备,并委派法律顾问王荣正和胡安瑞进行合法性初审; 3.对县民政局送审的涉法事务《社区工作事项等六张清单目录的通知》和环保局送审的涉法事务《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进行材料技术指导;
03
普法依法治理科
1.公众号上开设书画之乡 法润高唐·“法治+”多元文化专栏,现已更新5期;
2.协助组织各位开展“纪法教育月”学习考试,进行后台维护,更新数据;
3.制作反电信诈骗宣传手册;
04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1.开展司法所岗位练兵活动暨司法大讲堂;
2.高唐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召开全县人民调解员培训会议;
3.统计安置帮教重点人员数量;;
4.督促各所完成智慧调解系统录入工作;
5.督促司法所及时查看安置帮教信息管理系统,并就安置帮教信息管理系统的推送信息及时予以核查反馈,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并及时准确建立安置帮教台账、档案等。
6.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并对调解完成的案件及时进行整卷归档,形成调解信息上报高唐司法公众号。
05
行政执法监督
1.汇总完善案卷评查意见;
2.梳理、汇总各执法部门《全县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会签意见;
3.联合市场监管局赴文旅局、生态环境局、卫生健康局、农业农村局及住建局开展行政检查专项监督;
4.完成《高唐县执法监督科1—7月份工作总结》,并上报市局;
5.完善法治政府创建任务指标材料,对接相关执法部门确认完善相关数据;


06
法治调研督查科
1. 报送1-6月份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总结;
2. 报送2023 年全市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要点进展情况;
3.报送2021年以来法治建设工作亮点;
4.组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专班收听收看全省法治督察业务培训班;
5. 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
6.报送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台账、线索台账;
07
社区矫正大队
1.组织严管期社区矫正对象报到劳动,开展定位核查135人次;
2.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人,解除3人;
3.接受社会判前调查6人,完成6人;
4.举办“社区矫正开放日”活动;
08
法律援助
1、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0件;
09
公证处
1.本周办理日常公证事项,共办理各类公证16件;
2.在政务服务系统平台补录公证事项三类;
10
杨屯司法所
1.解答法律咨询3件;
2.援调对接茌平区黄某拖欠小林村林某、庄某农民工工资纠纷2件;
3.援调对接琉璃寺镇庄某与潘某欠薪纠纷1件;
4.调解汇隆化工厂李某与淄博郭某货物运输检测纠纷;
5.调解娘庙村王某两人土地相邻关系纠纷;
6.报送镇街法治文化宣传信息;
7.信息化核查3次;

11
琉璃寺司法所
1、调出矛盾纠纷2件,实地调处一件;
2、解答各类法律咨询3人次;
3、整理安置帮教档案,上报帮教报表;
4、整理完善合法性审查档案;
5、对社区矫正对象在矫通app进行实时定位核查;
12
固河司法所
1.调解一起因过道产生的邻里纠纷;
2.解答群众法律咨询6余人次;
3.整理民主法治示范村相关信息;
4.对社区矫正人员开展信息化核查;
5.将上半年调解案件录入智慧调解系统;
6.上报各部门要求的各类报表。
13
汇鑫司法所
1.整理社区矫正工作档案14份,开展信息化核查;
2.组织辖区严管期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学习和社区劳动;
3.到三十里铺镇杓子刘村开展判前社会调查;
4.联合汇鑫派出所、汇鑫办事处信访办调解赵庄村宅基纠纷;
5.联合法律顾问、信访办处理谷官屯村宅基及邻里纠纷;
6.到社区矫正基地参加县政协调研活动;
7.参加人民调解员培训会议;
14
梁村司法所
1.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报到学习5人,信息化核查5人;
2.整理安置帮教档案,走访安置帮教人员20人,上报安置帮教报表;
3.调解韩寨村相邻纠纷;
4.上报司法部统计管理系统人民调解案件二季度报表、司法所工作、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半年报表;
15
鱼邱湖司法所
1、调解一起未成年人打架纠纷,三方达成调解协议;
2、完成辖区法律顾问社区分包及合同签订工作;
3、核实涉黑刑满释放人员户籍所在地,并与监狱协调对接安置帮教工作;
4、完成判前社会调查一人,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信息化核查;
16
姜店司法所
1.调解家庭纠纷一起; 2.组织镇专职人民调解员参加全县人民调解员培训会议 ; 3.开展反电信诈骗工作和信访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活动; 4.召开全镇各村人民调解员培训会; 5.开展安置帮教对象统计核查工作;
17
人和司法所
1.人和街道法律顾问分包社区分配工作,商议法律顾问签订法律服务合同;
2.自查普法宣传阵地材料工作;
3.完善调解卷宗,撰写调解案例;
4.上报各类报表;
5.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人次;
6.参加2023年高唐县专职调解员培训会;
18
清平司法所
1.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报到学习,开展定位核查30人次,解除社区矫正1人。
2.联合法律顾问、调解员调解邻里纠纷;接受法律咨询4人次。
3.上报各类报表。
4.整理安置帮教档案。
19
三十里铺司法所
1.对2名严管社矫人员进行集合报告,参加公益劳动;
2.完成辖区7名社矫对象的信息化核查21人次;
3.调解南王存地界不清纠纷并成功调解;
4.解答法律咨询2件;
5.接受新入矫对象一名,并完成入矫手续;
6.参与判前调查一次;
7.调解成功王架子村合同纠纷一件;
20
尹集司法所
1、成功调解抚养费纠纷1起,并整理调解卷宗;
2、完成堤子张村社会判前调查1次;
3、完成2023年度尹集镇基层法律全覆盖工作;
4、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报道学习;
5、整理社区矫正对象档案12人次;
6、信息化核查12人次;
7、解除社区矫正对象1人;
8、参加2023年度人民调解员培训会议;
9、参加县政协观摩社区矫正基地活动;
10、上报尹集镇法治阵地信息;
11、开展尹集镇民主法治示范村复核审查工作;

21
赵寨子司法所
1、组织辖区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学习及公益活动;
2、对辖区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信息化核查30人次;
3、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
4、解答群众咨询2人次;
5、接收安置帮教对象1人并建立档案;
初审:袁传亮
复审:师志凯
终审:杨 洋
原标题:《工作动态 | 高唐县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周报(2023年8月第三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