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表
1.预算01表部门收支总表
2.预算02表部门收入总表
3.预算03表部门支出总表
4.预算04表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预算05表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预算06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预算07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预算08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预算09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预算10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预算11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预算12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预算13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预算14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预算15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预算16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预算17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预算18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预算19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预算20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预算21表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预算22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预算23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娄底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娄委编[2020]69号关于印发《娄底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设立娄底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作为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娄底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管理的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本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住房保障服务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方针,承担拟订全市住房保障服务政策规定、年度计划的相关事务性工作并具体实施。
(二)负责市本级、县市区房屋安全技术性服务工作,为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提供服务。
(三)负责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规划编制、计划项目申报、任务分解、资金监管、建设进度、房源分配和补贴发放的事务性工作。
(四)负责市本级和娄星区、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新建商品房及存量房(二手房)的合同网签备案、转让、抵押、预告、预抵等交易工作;负责房屋交易协税、资金监管及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受理、核查的事务性工作。
(五)负责全市物业行业管理事务性工作:负责市本级及娄星区、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物业招投标监管、开发项目物业服务用房备案的事务性工作;负责为娄底市物业管理协会和室内装饰装修协会等社会组织提供公益性服务;负责市本级、娄星区和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归集、划拨、划转及物业保修金的归集工作。
(六)负责市本级和娄星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房产测绘和房屋面积相关工作;负责房产测绘及其成果备案楼盘表的建立等工作。
(七)负责对市本级和娄星区,娄底经济开发区范围内房屋租赁进行登记、备案及租赁市场培育等事务性工作。
(八)负责市级保障性住房、直管公房的产权产籍、资产运营、租金收取及房屋和附属配套设施的日常维护、维修、物业服务等工作。
(九)负责市本级城区房屋的白蚁预防和灭治技术服务工作。
(十)负责房地产信息网络系统相关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和市场监测与分析,承担房地产数据资源收集、共享、交换和公示工作。
(十一)承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构设置
娄底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为副处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共有编制188人,现有在职人员183人,退休人员112人。我中心现有内设科室12个,下设6个正科级事业单位,2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内设科室12个,分别为办公室、住房保障部、政策法规服务部(信访部)、房产市场服务部、物业管理服务部(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服务室)、工程技术部(房屋安全管理部)、财务部、人事部、离退休人员服务部、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委、城北住房保障服务部,内设科室均为副科级。二级机构8个,分别为市房地产测绘大队、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服务中心、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市保障性住房运营服务中心、市白蚁防治所、市房产档案馆、市房产信息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娄底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娄底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本级。
三、主要工作任务
1、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1)保障性租赁住房2064套,其中:市本级414套、娄星区300套、涟源市374套、冷水江市166套、双峰县776套、新化县34套;(2)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416套,其中:市本级142套、娄星区250套、冷水江市24套;(3)计划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4530户,其中:娄星区500户、经开区30户、涟源市600户、冷水江市800户、双峰县600户、新化县2000户。
2、老旧小区改造计划。计划申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73个、834栋、27346户、改造面积242.9614万平方米,预计投资额47125.68万元。
3、房地产经济指标计划。2024年,全年房地产销售面积预计完成208万平方米;房地产投资额预计完成68.5亿元;从业人员工资总额预计完成1.7亿元。
4、推进住宅小区协同治理工作。深入推进住宅小区协同治理,进一步加强对物业管理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智慧化建设,通过指导各县市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管辖区域范围内常态长效化开展外墙瓷砖(构件)脱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住宅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湖南省房地产监管物业管理安全信息录入报送等工作和持续开展“美好家园选树”、“设施设备管理年”等活动,进一步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督促物业企业履职尽责。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只包括娄底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本级预算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等收入;支出包括保障本级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年初预算数4273.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273.1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无此类性质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无此类性质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无此类性质收入,其他收入无此类性质收入。收入预算较去年增加70.67万元,上升1.68%。主要是廉租房公租房租金收入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4273.19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4273.19万元。支出较去年预算增加70.67万元,上升1.68%。主要是公租房廉租房维修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4273.19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4273.19万元,占100.0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45.6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27.56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城乡社区支出3527.56万元,主要用于未纳入财政工资统发二级机构全额拨款单位人员经费保障、非税成本及白蚁防治专项经费等。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部门本级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9.0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68万元,下降2.64%。主要是商品服务支出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2.2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2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减少10.51万元,主要是继续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支出及公务用车运行费,厉行节约,杜绝奢侈浪费行为,规范管理,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万元,拟召开住房保障系统物业管理工作会议及全市住保系统绩效考核等会议,人数160人,主要是全市物业管理工作、重点工作部署推进及全市住保系统表彰大会等;培训费预算12万元;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物业领域相关业务知识培训,经费预算6万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等,经费预算6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31.92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64.72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4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67.2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经费预算情况: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七)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273.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5.63万元,项目支出3527.56万元。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3.一般性支出:一般性支出涉及的科目包括:302“商品和服务支出”(不含30204“手续费”、30218“专用材料费”、30225“专用燃料费”、30228“工会经费”、30229“福利费”、30240“税金及附加费用”和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001“房屋建筑物构建”、31002“办公设备购置”、31013“公务用车购置”、31019“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2024年预算公开表 部门编码:623001 部门名称:娄底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预算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