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近日,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牵头石嘴山市委网信办、公安局、民政局、妇联会签《石嘴山市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强制报告工作办法(试行)》,在全区率先探索“网络版”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也是强制报告制度在网络领域的延伸和细化。
据了解,该《办法》规定了,法律法规授权行使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职责的部门或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的组织、网络产品和网络服务提供者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网络不法侵害,以及面临网络不法侵害危险,应当及时向网信部门报告备案,涉及严重违法或犯罪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举报。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全面收集固定证据,涉嫌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受案审查;涉嫌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应当在职能范围内指导、督促责任主体严格落实本办法。民政部门或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对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实施必要的经济救助、医疗救助、心理干预、评估调查等保护措施。检察机关应当通过提起公益诉讼、提出检察建议等方式加强法律监督。

▲ 检察官开展法治宣传。
同时,《办法》规定了报告情形,包括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或者持有有关未成年人的淫秽色情网络信息;向未成年人发送、推送或者诱骗、强迫未成年人接触危害或者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网络信息;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形象等网络欺凌行为等。此外,各部门应加强沟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工作衔接和信息共享。各类报告主体、行政机关及司法机关应当对报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对于涉案未成年人身份、案情等信息资料予以严格保密,严禁擅自通过网络或者其他形式进行传播,对于干扰、阻碍报告的主体或个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原标题:《维权关爱——妇联在您身边丨全区率先探索!石嘴山市五部门联合出台“网络版”强制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