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倪建军)6月16日,陕西省检察院会同陕西省文物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协作推进检察公益诉讼促进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就进一步加强全省文物保护工作,建立检察机关和文物部门的合作机制作出规定。《意见》对双方在信息共享,办案联动、起诉应诉,宣传培训、沟通联络等三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意见》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和文物部门开展文物保护专项监督,更加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和文物部门行政执法专业化优势,形成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的良性互动,切实为陕西文物保护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