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丰乐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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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28 06:01

黄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批准丰乐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调整方案的请示》(黄政〔201945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丰乐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调整后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为:

1.一级保护区。丰乐水库大坝至取水口上游1000米范围内的水域,一级保护区水域沿岸纵深50米的陆域。

2.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上游边界向上游延伸2000米的水域,二级保护区水域沿岸纵深至丰乐水库流域分水岭内的陆域。

3.准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上游边界向上游延伸2000米的水域,准保护区水域沿岸纵深至丰乐水库流域分水岭内的陆域。

二、黄山市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安徽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做好丰乐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和监管工作,落实饮用水水源安全防范各项措施,确保水源地水质安全。

三、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等要加强对保护区保护和监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安徽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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