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立法短期内难有共识
没有法律的日子该怎么办
尽管论争不断,但有一点各方人士无疑达成了共识:现有的法规制度体系已经不能满足虚拟财产保护和虚拟经济体发展的需要。
“虚拟财产保护不仅对我国是个新课题,全世界都在‘摸着石头过河’,因为它是一个高速发展的新生事物,法律调整滞后也是正常的,只是我们不能放任这种滞后。”刘?表示。
但是,是否立法保护虚拟财产这一问题并不像看上去那么简单。
“立法保护虚拟财产应当缓行。虚拟财产是游戏公司自身制定的游戏程序和规则的产物,其规则的制定和修改到目前为止还掌握在游戏公司自身手中,并不接受监督,也就是说,这种虚拟财产本身并不具有‘公权力’和‘正当程序产生’这样可以对不特定公众具有约束力的法理基础。”刘春泉表示。
“虚拟财产说白了就是一堆电磁信号,是游戏规则的一部分,这里往往暗含了运营企业的营利模式,因此,保护虚拟财产的实质是网络公司寻求对其营利模式的法律确认。”刘春泉举例说,“Q币都是腾讯造的,万一哪天腾讯关门了,法律用来保护什么?还有,网上虚拟行为不仅仅只是虚拟财产,如果今后网游公司再设计出个什么‘虚拟人格’、‘虚拟年龄’,是不是也要跟着立法?”
而在刘?看来,对虚拟财产进行立法保护是大势所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