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偷盗或破坏铁塔通信设施违法)
5月17日,世界电信日当天,中国铁塔成都市分公司与成都市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办公室、三大运营商共同在成都各市区组织开展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宣传活动,面向群众普及通信基础设施的作用,宣传保护通信设施的重要性。
据了解,通信基础设施为国家战略性公共基础设施,破坏公用电信设施触犯《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属违法犯罪行为。目前,成都市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已将通信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列为公安、综治和安监等部门的工作重点。成都铁塔方面表示,希望通过这样的宣传活动提高人民群众保护通信设施的意识,给犯罪分子强力的警醒,努力为通信基础设施规模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保障。
重拳出击 防范和打击盗窃、破坏通信基础设施
为了有效防范和打击盗窃、破坏通信基础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5月17日,中国铁塔成都市分公司与成都市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办公室、三大运营商、广电网络公司共同开展了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通讯广电设施违法行为的宣传活动。并展示三大通信运营商今年在通信文化和设备建设上的成就,同时展示了成都市公安局在相关法律法规的指导下,保护通讯设施的开展情况。据了解,此次宣传活动共出动多台宣传车辆,发放通信基础设施保护宣传资料数千份。
宣传活动中,成都市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办公室负责人表示:盗窃、破坏通信设施属于触犯国家法律的行为。目前,成都市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已将通信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列为公安、综治和安监等部门的工作重点。后期,一是将进一步加强职能部门与企业的沟通协作,形成强有力的联动、联防、联打工作机制;二是重拳治乱,加大对重点地区的挂牌整治和重大案件的督办力度;三是加强源头治理,集中清理整治废旧金属收购站点,阻断销赃渠道。成都市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将持续保持打防控的高压态势,抓获一批犯罪分子,遏制此类案件高发。
呼吁 共同保护铁塔基站
成都市通信发展办公室主任、中国铁塔成都市分公司总经理刘云介绍,一直以来针对通信基站设施的盗窃屡禁不止,不法分子利用基站通常远离市区,以及夜间盗窃不易被发现等特点屡屡得手,严重影响国家基础通信设施运营,给广大用户正常通讯造成极大破坏,电信企业每年也因此蒙受巨大经济损失。
“一个基站的正常覆盖半径在2公里左右,一旦被犯罪分子偷盗或破坏,2公里范围内三家运营商的所有用户通信都会受到影响。偷盗成功后,犯罪分子往往以几百元或数千元不等销赃,但对运营商造成的损失往往是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刘云表示,“为确保铁塔通信设施安全,中国铁塔成都市分公司已经加大铁塔通信设施保护技术开发和经费投入,加装GPS定位跟踪系统,推广安装视频监控、被盗报警器、红外探头等,确保设备被盗后能够实时掌握、追踪轨迹,提高对违法犯罪活动的预警能力。”
他同时表示,“借着5·17世界电信日这一契机,组织开展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宣传活动,呼吁广大群众共同参与保护铁塔基站等国家基础通信设施,打击盗窃或破坏铁塔基站设施的违法行为,共同维护通信网络安全平稳运行。”
危害大罪名重 盗窃通信设施触犯《刑法》
“基站的设备被盗取后,将会影响到方圆数公里的正常通讯,而仅仅卖价几百上千元的赃物,更会让偷盗者面临盗窃罪与破坏通信设备罪数罪并罚的严厉惩罚。”成都市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办公室负责人说,许多盗窃分子在获取蝇头小利的时候,并不清楚自己的行为其实面临非常严重的罪名。
“偷盗基站设施,极有可能面临盗窃罪与破坏通信设备罪数罪并罚。”法律界人士表示,根据法律规定,犯破坏通信设备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由于基站设施价格昂贵,涉及的犯罪金额较大,相应的量刑也会比较高。“法律一般认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五万元以上的,即为 数额巨大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十五万元以上的,就为 数额特别巨大 ,因此,偷盗基站的犯罪分子一般面临的刑期都比较高。”
中国铁塔成都市分公司透露,近期,李某、孔某等4人因盗窃通信设施基站和收售被盗通信设施被新都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处两年六个月到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刘某、许某等4人因盗窃多处通信设施基站内的蓄电池(价值从7000余元到1万多元不等),被公安机关逮捕并被龙泉驿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处一年到一年半有期徒刑。2017年以来,都江堰、彭州、简阳、金牛区等多地抓获盗窃破坏通信设施违反犯罪分子及收售被盗通信物资犯罪嫌疑人10余名,相关案件正在侦破或者公诉阶段。
(原标题:偷盗或破坏铁塔通信设施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