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红腹锦鸡,它的羽毛是红色的好漂亮。”在七姊妹山自然保护区自然教育馆内,学生们正兴奋地分享自己的感受。
近日,宣恩县人民法院联合湖北七姊妹山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在七姊妹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开展保护生态环境普法宣传活动,以自然教育、自然体验,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意识。
走进七姊妹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保护生态环境



湖北七姊妹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武陵山区的宣恩县境内,区内植被及生物多样性极为丰富,保存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共48种,居住着苗族、侗族、土家族等少数民族,很多居民依然保持着传统古朴的民俗风情。
在传统土家村落卢家院子内,法院干警和小小普法宣传员跟随着专业讲解员近距离的观赏珙桐、红豆杉、兰草类等珍稀植物,在两棵有着270年历史的珍贵楠木树前,干警与孩子们抚摸着斑驳的树皮,感受着来自生命的力量。




为让同学们能够更好了解保护区内的动植物,激发学生保护生态环境热情,工作人员组织大家走进七姊妹山自然保护区自然教育馆,变“走马观花”为“下马研花”,广泛运用多媒体技术普及七姊妹山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和保护环境的重要性。“珙桐全身都是宝,我们要保护好它。”通过全息投影技术了解到国家一级保护植物珙桐的一生后,学生们说到。



“叔叔、阿姨,你们看到的这些鸟类都是国家珍稀保护动物,如果非法捕猎它们可能会构成犯罪。”工作人员与小小普法宣传员一起,手持资料向风雨桥上的来往群众普及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讲解生态日设立的意义、生态保护的重要性,法官还结合相关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耐心细致解答居民关于生态环境相关问题,引导广大居民要积极参与七姊妹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共同守护身边的绿水青山。“我们七姊妹山还有这么多种鸟类,我生活了这么多年都不知道。”居民们好奇地翻阅着手中的宣传册。
随后,学生们又走进长潭河法庭,“零距离”接受法治熏陶。干警们用浅显易懂的语言为孩子们讲解法院的工作职能,庭审基础知识及审理案件基本程序,让他们切身体验法庭的庄重肃穆和法律的公正严明,增强法治意识,法治的种子在孩子们心中慢慢生根发芽。
下一步,宣恩法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于司法职能,加强普法宣传,持续做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助推生态文明建设,为加快建设“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提供司法力量。
供稿|刑庭、行政庭、长潭河人民法庭
原标题:《全国生态日丨“法”护生态之美,共享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