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话社区主持人制度 序言
超话主持人是超话社区的核心用户,从亿万超话用户中脱颖而出,由官方根据一定的标准进行审核及委任,主持人主要负责对自己感兴趣超话的内容建设和超话内用户的管理。
主持人精神: 使命、传承、互助、友爱
使命:主持人担负着建设、管理好自己超话的使命,这是责任、成就感联系在一起。除了兴趣之外,也是一个很大的动力。
传承:一个超话的主持人不可能是一成不变的,每一任主持人间的情谊、管理心得、对超话的爱、对超话内粉丝的留恋都需要一种传承精神来延续。
互助:超话是一个有情感的产品,每个超话的管理者也是,互助是一种正能量间的传递。
关爱:主持人对超话粉丝的一种付出,是单方面不求回报的爱。
一. 总纲第1条 本制度为所有的主持人提供在超话社区的日常行为准则;
第2条 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指导主持人在超话社区健康成长和正确行使主持人权力;
第3条 本制度引导主持人和超话用户共同打造一个积极向上、和谐、团结和有知的交流平台;
第4条 所有超话的主持人都须严格遵守《超话社区主持人制度》及《超话社区公约》;
二. 成为主持人第5条 超话主持人分为大主持人和小主持人两种,每个超话均可配置3名大主和10名小主的主持人团队;
第6条 满足以下条件的微博用户即有资格申请超话(大)主持人:
1)以下四种资历,至少具备一种:
a.金V或微博百万阅读量用户;
b.相关贴吧吧主或兴趣部落酋长;
c.所申请超话内通过上个月考核的小主持人(签到20天)/超话内活跃粉丝(等级≥6);
d.超话对应粉丝团或组织帐号负责人。
2)申请人需满18周岁;
3)每个用户目前最多可主持3个超话,超过3个后将不能再申请主持人;
4)当月超话内发帖≥10篇;
5)完成身份验证;
6)绑定手机号;
7)距离上次申请被驳回≥7日;
符合以上条件后,如果你是该超话的相关活跃用户,或者具有网络社区管理经验的用户,申请后可优先成为主持人。
第7条 满足以下条件的微博用户即有资格申请超话(小)主持人:
1)申请人需满18周岁;
2)每个用户目前最多可主持3个超话,超过3个后将不能再申请小主持人;
3)超话内等级≥4级;
4)当月超话内发帖≥10篇;
5)完成身份验证;
6)绑定手机号;
7)距离上次申请被驳回≥7日;
第8条 当超话内主持人团队未达到满配时,符合申请条件的用户可提交主持人申请(申请入口详见);
第9条 在已有主持人的超话内申请大/小主持人时,由该超话首位大主持人进行资格审核;在暂无主持人的超话内申请主持人时,站方将在1-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第10条 与超话社区价值观一致且有极强的责任心;
第11条 保证超话内帖子质量,及时对超话内的不良信息进行处理,如广告、低俗、色情、赌博、毒品、政治敏感、侵权、不实信息等;
第12条 通过积极生产、优化超话内容,主动号召粉丝参与站方举办的社区活动,努力提升粉丝活跃;
第13条 建立适用于自身管理超话长期发展的规则;
第14条 主持人团队应当注重团队建设,正向引导超话内文化氛围,并积极挖掘优秀内容,维护团队及超话的稳定;
第15条 每天坚持签到自己所管理的超话,保证日常活跃,为超话内的粉丝起到良好的表率作用;
四. 主持人要求第16条 除站方管理的超话外,任何超话的首位主持人均需要由用户自行向站方提交主持人申请;
第17条 在满足主持人考核标准的前提下,主持人的任期不限,用户可根据意愿自行卸任;
第18条 主持人违反本制度中任意一条款,站方有权视情形对其警告、关闭部分主持人权限、撤销主持人身份、暂停或者直至删除其帐号;
第19条 主持人须以"建设超话,发展超话"为己任,着重在超话内容建设上、言论导向上发挥应有的模范带头作用,禁止主持人自身及超话粉丝灌水、复制粘贴无意义帖子、恶意签到、传播盗版内容、发表不实言论、恶意煽动粉丝情绪、诋毁站方、破坏超话内健康的网络交流环境等;
第20条 主持人有权对所管辖超话内存在的不良信息(如广告、辱骂、猥亵、低俗、色情、盗版侵权内容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违反微博公约的内容)进行处理;
第21条 主持人有义务屏蔽集资违规内容帖(包括但不限于发布集资内容及外链、通过隐蔽形式进行集资应援,如“无实物交易”“不运回”“售卖周边”等),引导超话内用户传播健康向上的价值观,营造理性和谐的互联网舆论氛围;
第22条 严禁主持人滥用管理权限,无故移除正常用户或删除超话用户正常发言,包括但不限于超话、超话群、在线版块等场景;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超话社区公约、不符合超话社区主题、或不适当的内容(存在商业性目的或盗版侵权内容等)设置为超话简介、精华帖、置顶帖、推荐超话、名人堂、视频/图片库、自定义链接(自定义链接严禁设置带有商业色彩、广告性质的内容)等;
第23条 严禁主持人发布/引导发布不良信息,将组织、煽动、引导不特定多数用户在微博平台或在微博平台之外以某种方式干扰公共秩序信息(包括:政府机关正常办公秩序。企业正常经营。文学影视作品、节目正常出版、表演、播出。电子游戏、设备、周边产品、展会正常出版、表演、播出。体育赛事、电子竞技赛事正常举行、播出。);组织、煽动、引导不特定多数用户在微博平台或在微博平台之外以某种方式进行恶意投诉举报信息、设置为超话简介、导语、精华帖、置顶帖,一经发现、站方管理组有权撤销其主持人权限
第24条 严禁主持人发布/引导发布垃圾信息或通过作弊行为违规刷帖上任(作弊行为,是指未经微博运营方同意,用户自行或授权、协助第三方采用自动化手段或明显异于常人的、远高于正常用户频率地发布微博、评论、私信、头条文章或作出关注、点赞、抓取数据等的行为。垃圾信息,是指未经微博运营方同意,擅自使用微博帐号(包括通过作弊手段批量注册的微博帐号、普通微博帐号等)在微博、评论、私信、帐号信息、头条文章、群聊内容中发布的营销信息、无意义信息或买卖粉丝信息。)一经发现、站方管理组有权撤销其主持人权限
第25条 严禁主持人在未征得超话用户同意情况下,擅自将对方设置为本超话的主持人;
第26条 严禁主持人利用管理权限,为任何组织、机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谋取利益;任何含有商业名称,标识,联系方式等信息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网络链接,二维码等)视为商业内容,严禁将商业内容加精,置顶,做为超话头像,简介,友情链接等,一经发现,站方管理组有权撤销其主持人权限;
第27条 严禁主持人组织或参与任何违反超话社区公约的行为,如扰乱超话秩序,刷屏,恶意灌水,人身攻击、发布人肉信息等;
第28条 主持人须自觉维护超话社区利益,配合站方管理组的各项工作;
第29条 当有用户申请主持人时,现任首位(大)主持人须对其管理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并积极正面地做出答复;
第30条 主持人帐号严禁转让或租售、租借;
第31条 主持人团队之间产生的纠纷,须积极沟通和交流,共同寻求解决办法;
第32条 严禁利用产品漏洞对超话社区或超话用户造成不良影响;
第33条 主持人不得实施对超话社区形象有害的一切不恰当的行为;
第34条 主持人对所知悉内容或信息具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超话社区与其和超话用户沟通的内容。情节严重的,站方保留撤销其主持人身份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35条 如遇疫情、天灾、重大事故等情况时,超话社区将启动热点突发事件管理模式,期间主持人需协助站方完成指定管理工组,如主持人于72小时内未回复或拒不配合,站方将保留撤销其主持人身份的权利;
五. 主持人考核第36条 超话主持人上任后第二个自然月,平台会根据主持人的表现进行考核,并于每月第1个工作日将上月考核结果私信通知;
第37条 考核结果:
1)考核通过:每月考核中的项目全部完成;
2)留任查看:第一次考核未通过;
3)撤任处理:连续两次考核未通过;
第38条 考核标准(月最低标准):
(大)主持人考核:
1)签到天数20天;
2)发帖总数10帖;
3)加精条数5条;
(小)主持人考核:
1)签到天数20天;
2)发帖总数10帖;
第39条 超话主持人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将被卸任:
1)连续两个月考核不合格;
2)在一个完整考核期内全月签到天数为0;
第40条 本章中规定的考核规则不包括主持人因违规或其他原因被免职的情况;
六. 主持人权限与福利第41条 (大)主持人权限与福利:
1)可以屏蔽该超话里的帖子和用户;
2)可以解除被屏蔽的帖子和用户;
3)可以加精和置顶该超话里的帖子;
4)可以添加/删除小主持人;
5)可以看到该超话的数据及管理日志;
6)可以更改该超话的头图和导语;
7)可以管理超话等级头衔;
8)可以申请该超话主持人黄V认证;
第42条 (小)主持人权限与福利:
1)可以屏蔽该超话里的帖子;
2)考核合格的小主持人,可以申请该超话小主持人黄V认证;
3)在该超话空缺(大)主持人的时候,考核合格的小主持人可优先晋升为(大)主持人;
第43条 主持人有配合站方各项管理工作的义务;
第44条 主持人有维护超话内容健康、用户团结和和谐氛围的义务;
第45条 主持人有建设和保持超话内特色文化氛围的义务;
第46条 主持人有维护本超话和超话社区形象的义务;
第47条 主持人有支持站方活动的义务,包括超话推广等与用户相关的活动;
第48条 主持人对站方发布的信息或活动方案等敏感内容有保密的义务;
第49条 主持人有及时向站方反馈意见、建议和其他特殊状况等的义务;
第50条 主持人须积极签到所管理的超话,对用户发贴内容进行维护,原则上在所管理的超话内,出现的违规内容不得存在超过24小时;
第51条 主持人在超话管理过程中,严禁对于超话内出现的违规内容进行带有主观支持性的言论和操作(如加精、置顶、回复);
第52条 主持人有义务保证所管理超话内每页违规主题数量比例不高于10%,并对发布违规帖子的用户进行处罚;
第53条 严禁主持人团队对站方活动(含超话推广)采取扰乱、删除回复等恶意行为,情节严重者将予以撤销职务的处理;
第54条 对利用主持人权限进行不正当谋取私利的将视情节进行撤销职务和永久不得再次申请主持人处理;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条例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55条 对于超话内对主持人进行污蔑、恶意诽谤的,站方将根据事实对主持人进行保护措施,并对诽谤者进行处理;
第56条 以上违规条例与主持人协议互相补充,涉及到冲突的,以主持人协议为准;
九. 辞职与撤销第57条 因自身原因需辞职的主持人可通过@超话小秘书 置顶微博提供的卸任超话大主持人路径提交卸任申请,站方将在1-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第58条 撤销主持人:
1)主持人违反第四章 主持人要求、第八章 违规处理中任何一条款都将被撤销;
2)主持人因日常主持人考核不达标;
3)主持人不认同超话社区价值观;
4)主持人不积极配合超话社区推出的相关官方活动;
第59条 管理员是超话特定版块的管理人员,由主持人任命,管理员承担着建设、管理好相应超话版块的使命;
第60条 管理员权限:
1) 可以设置版块公告;
2) 可以设置版块的发言权限;
3) 可以在版块撤回用户发言、禁言用户;
第61条 超话主持人各项制度也适用于管理员,包括三合规主持人、四主持人要求、七主持人义务、八违规处理等部分,管理员需切实履行自身的权限和义务,对相应超话版块进行内容建设和用户管理,和超话用户共同打造积极、和谐的版块;
十一. 附则第62条 本制度自发布日期起正式生效;
第63条 超话社区认为主持人其他不恰当的行为,站方保留进行适当处理的权利;
第64条 本制度中的内容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断完善和不定期更新,更新自公布之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