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最高法工作报告点名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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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22 20:18

3月8日下午,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工作报告。报告中提到: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山西等黄河流域9省区法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协作,共同保护中华民族母亲河。

保护生态,加强环境资源审判,我们是认真的......

山西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2020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时提出的“抓好‘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修复治理,扎实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积极履行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不断加强和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推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山西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2020年,全省法院审结环境资源案件5484件,其中刑事案件769件、民事案件4464件(包括环境公益诉讼案件24件)、行政案件251件,依法惩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发挥生态环境民事审判救济和修复功能,监督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岚县水利局不履行拆除排水口法定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法院评为十大“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之一。

积极探索 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模式

省高院与全省11个中院全部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实行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模式,实现环境案件专门化审理。目前,正在推动每个中院在辖区内选定1—2个基层人民法庭设立第一批环资审判专业化法庭,各基层法院建立环资审判团队,完善环资审判机构配置,构建环境资源审判全覆盖框架体系。

省高院建立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平台,实现了全省法院环境资源案件的立案识别和系统管理,出台《关于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意见》《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的规范》,对环资审判受案范围、审判理念和审判规则、环资类案件执行以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等进行规范,立足山西实际构建成熟、科学、系统的审判规则体系。

推进“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实地调研 · 司法保护

围绕“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环境治理目标,探索设立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切实做好重点生态环境保护区、生态环境脆弱和环境资源破坏严重的地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目前,省高院在完善黄河·汾河、恒山司法保护基地的基础上,正在推进建设汾河源、五台山司法保护基地。

省高院出台《关于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的意见》,整合黄河流经的4市19县人民法院审判力量,建立黄河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协调机制,沿黄各基层人民法院依托人民法庭、巡回法庭,在黄河、汾河干支流河道、林木、湿地等生态环境重点区域以及风景名胜区、文化旅游区域设立巡回审判工作点,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与修复实现常态化。

强化黄河流域 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联动协作

在最高法院召开的黄河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推进会上,省高院签署了《黄河流域9省区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就山西法院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与保障的具体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

积极推动建立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草局、山西黄河河务局等七部门的联动协作机制,省高院牵头出台《关于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加强协作的意见》,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协调联动,形成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合力。

用法治为野生动物司法保护 扎起一道精密的防线

2020年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山西法院严格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加强野生动物司法保护,2020年共审结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8件,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17件,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3件,非法狩猎罪49件,充分发挥革除滥捕滥食野生动物陋习、保护野生动物的司法导向作用,提升社会公众对野生动物及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取得了明显成效。

2020年4月27日,忻州市忻府区法院对陈某峰等十二名被告人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狩猎罪案一案作出宣判,被告人陈某峰采取挖陷阱、布置铁夹等方式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公安机关从其住所查获野生动物活体7只、野生动物死体217只、动物角18个等,其中包括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三有”野生动物。忻府区法院依法对陈某峰等被告人分别判处五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

主动延伸 司法服务和保障职能

原标题:《山西!最高法工作报告点名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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