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春芳意,三月和风,
满城玉兰,“维爱”相依。
四季安康,万家和合,
满城幸福,“维爱”相随。

浙江双国律师事务所的陈国月律师
为大家解读《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
中有关于家庭方面的规范
陈国月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
爸爸妈妈帮助孩子扣好人生
第一粒扣子非常重要!
今天我们一起来聊聊家庭教育的话题。


总之,父母说话的方式、待人接物的态度、生活习惯,都逃不过孩子那明亮的双眼。家长对孩子的言传身教,让孩子学会感恩、学会尊重别人、学会基本规矩。因此,为了促进家庭教育事业发展,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增进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应运而生。
《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我省家庭教育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填补了我省家庭教育法律法规空白,对促进我省家庭教育事业发展,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增进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条例设七章35条,对家庭、政府、学校、社会等方面责任进行了规范。
今天我主要是针对家庭方面的规范讲一讲我们应当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政府、学校、社会等方面责任进行了规范本课题中暂不展开。
条例第一章总则部分主要是对《条例》的目标、定义、家庭教育的原则、家庭教育的主内容、工作机制、激励机制等内容进行了规定。目标:促进家庭教育事业发展,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增进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原则:家庭教育应当坚持立德树人,遵循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浙江精神;
(三)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四)生活常识、科学知识、法律知识、安全知识;
(五)劳动素养、行为习惯、心理健康;
(六)其他有益于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教育。
家庭教育的工作机制“政府主导、家庭尽责、学校指导、社会协同”。

父母是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
父母应当履行家庭教育义务,对家庭教育负直接责任。其他成年家庭成员应当协助父母履行家庭教育义务。
父母应当加强自身修养,注重言传身教、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
父母应当引导、陪伴成年人参加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保障未成年人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
父母应当预防和
制止未成年人有下列行为:
(一)旷课、校园欺凌、夜不归宿、离家出走、沉迷网络、吸烟、饮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等;
(二)观看、阅读、收听、收集或者传播含有危害国家安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迷信等内容的音像制品、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和网络信息等;
(三)参加封建迷信活动;
(四)参加有害其身心健康的商业活动;
(五)其他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
新婚夫妻、孕期夫妻、婴幼儿父母、学生家长,应当参加有关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学校、社会组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的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活动,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家庭教育中父母的错误做法
1、过分溺爱,带给孩子无情。家长溺爱孩子,事事包办,孩子有什么要求都能得到满足,导致孩子过度以个人为中心。
2、过分干涉,带给孩子无奈。家长对孩子的担心是普遍存在的,但不能转变为不放心和不信任,最终出现父母偷听电话、偷看日记等干涉孩子的生活,孩子们对此很有意见。
3、过分保护,带给孩子无能。希望给孩子一个安全的生活空间没有错,但不是事事包办,忽视的是孩子自理生活能力的培养。
4、过分指责,带给孩子无措。家长如果管教孩子方式比较粗暴,经常打骂、讽刺、打击孩子人格,孩子变得自卑、自我怀疑,难以确立正确的自我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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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今天的微课就到这里,
你的情绪你做主,
愿你每天拥有一份好心情!
我们下次再见!


以和之贵,同绘和合家,共筑幸福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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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维爱·微讲堂 | 《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中有关于家庭方面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