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一年一度世界环境日,静下心想想,保护环境,你都做了什么?又忽略了什么?
今天小编从法律的视角出发,结合融水当地实际,给大家点出生活中本不必要犯的错,不容错过的干货学起来。

无证砍伐 这个赔本生意你别做
何老伯因生活需要,在未取得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持油锯到村里砍伐自己种植的杉木。经广西南宁立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测算,被伐林木森林蓄积量为 12 立方米, 出材量为 8立方米。6月4日,经融水法院开庭审理判处何老伯罚金一千元。

第三百四十五条 【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法官解说:
何老伯本因生活需要欲砍树卖钱换取生活费,谁知生活没得到改善,还被判处罚金,实在得不偿失!究其缘由,主要是他在砍树前没有取得采伐许可证。也许有人会问,砍伐自己种植的林木没偷又没抢,为什么还要被判刑?

法律规定,无证采伐林木要追究刑事责任哟~


奉劝各位亲友,认真对待,不要再犯!
奉劝各位亲友,认真对待,不要再犯!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02
非法捕捞、非法狩猎 只能尝到“舌尖上的法律”
2020年4月29 日晚,小飞在禁渔期内,使用电鱼工具到一河段,以电鱼方式捕捞河鱼总计1. 69斤。6月4日,经融水法院开庭审理判处小飞罚金二千元,没收电鱼工具。

法条链接:
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法官解说:
保护水资产资源是国家的基本国策,为加强渔业资源的保护、增殖、开发和合理利用,实现渔业资源的休养生息,国家规定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捕捞水产品。今年2月1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0年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2020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为禁渔期。小飞不仅在禁渔期内捕鱼,还使用电鱼工具电鱼,破坏生态平衡,等待他的只有法律的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