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交通不断发展,人们的出行方式也变得多样化,电动车由于方便快捷,颇受未成年人的青睐,不少家长允许未成年子女驾驶电动车作为代步工具,然而当事故发生时,该怎么办呢?
近日,吴桥法院速裁团队成功调解了一起涉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与他人相撞的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当庭调解,不仅促成双方握手言和,还对未成年当事人与其父母进行交通安全普法教育,生动地体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案情简介
2023年7月,驾驶小型汽车的张某某与驾驶电动二轮车的于某某(事故发生时13周岁)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于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经交通警察认定,张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于某某无责任。经查张某某驾驶的小型汽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一份,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
调解经过
吴桥法院速裁团队的张法官受理案件后,考虑到于某某系未成年人,还在上学,案件处理周期长可能会对学业造成不良影响,需要尽快妥善处理,便第一时间梳理案情了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焦点,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涉及未成年人,这起纠纷如不及时处理,将会给孩子的学业和情绪造成严重影响,咱们争取一次性调解”,张法官在调解前对法官助理强调。
张法官结合这次交通事故的责任分担情况,在依法核算原告各项损失的基础上,紧紧围绕争议焦点积极与张某某、于某某的法定监护人沟通,耐心解释有关法律法规和赔偿规则,引导双方达成和解。
经过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各方达成一致意见,保险公司赔偿原告于某某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车辆损失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300元,原被告就本案交通事故再无其他纠葛,案件画上圆满的句号。
调解工作结束了,承办法官的牵挂还没有放下,面对于某某与其父母,法官细心地就未成年人发生交通事故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监护人的监护责任等进行法律普及,教育叮嘱未成年人不能漠视交通法律法规,特别是不要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

近年来,涉未成年人交通事故频发,未成年人预测和规避道路交通风险的能力相对较弱,其违规驾驶非机动车或机动车上路行驶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家长作为监护人要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妥善管理家中车辆,切勿让不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骑自行车上路以及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骑电动自行车上路,做好孩子的出行安全教育工作,把好交通安全的第一关,切实提高未成年子女的交通安全意识。
寒假期间,吴桥法院也特别提醒未成年人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选择与自身年龄段相匹配的交通工具。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今后,吴桥法院将继续主动聚焦未成年人保护问题,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为未成年人在法治晴空下健康成长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供稿:节凯丽
原标题:《【解纷吴优】“涉及未成年人 争取一次性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