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大常委会2025年监督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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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2-12 22:57

2025年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紧紧围绕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持续聚焦省委省政府八个“行动方案”和两组“若干措施”,精准确定监督项目,创新监督工作方式,推动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贯彻落实,推动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

一、围绕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行动方案开展监督

1. 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科技类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责任部门:预算工委)

2. 听取和审议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打造江苏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开展提升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外资研发中心、科创板上市公司的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监督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教科文卫委)

3. 开展“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能力建设,推动长三角知识产权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联动调研。(责任部门:财经委)【专题调研】

二、围绕加快建设制造强省行动方案开展监督

4. 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财经委)

5. 听取省政府关于全省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财经委)

6. 听取和审议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全省推进传统产业焕新专项监督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财经委)

7. 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24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预算工委)

8. 开展省“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和“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专题调研。(责任部门:财经委)【专题调研】

9. 开展智能物联产业和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联动监督调研。(责任部门:财经委)【专题调研】

三、围绕高水平建设农业强省行动方案开展监督

10. 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关于实施深化农村改革创新专项行动专项监督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农业农村委)

11. 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江苏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实施情况。(责任部门:农业农村委)

12. 开展全省幸福河湖建设情况专题调研。(责任部门:农业农村委)【专题调研】

四、围绕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省建设行动方案开展监督

13. 听取和审议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专项监督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教科文卫委)

14. 开展全省对台青年交流工作专题调研。(责任部门:民宗侨外委)【专题调研】

五、围绕强化基层治理和民生保障行动方案开展监督

15. 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责任部门:监察司法委)

16. 听取和审议全省监察机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监察司法委)

17. 听取和审议省法院关于全省法院涉外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监察司法委)

18. 听取和审议省检察院关于全省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监察司法委)

19. 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25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开展工作评议。(责任部门:社会委)

20. 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26年度民生实事项目编排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社会委)

21. 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加强困难群众兜底性民生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社会委)

22. 听取和审议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关爱学生身心健康专项监督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教科文卫委)

23. 检查《江苏省基层卫生条例》实施情况。(责任部门:教科文卫委)

24. 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工作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民宗侨外委)

25. 开展全省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专题调研。(责任部门:社会委)【专题调研】

26. 开展《江苏省推进长三角区域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规定》实施情况专题调研。(责任部门:社会委)【专题调研】

27. 开展全省被撤并乡镇建设发展情况专题调研。(责任部门:环资城建委)【专题调研】

28. 开展全省宗教场所管理工作专题调研。(责任部门:民宗侨外委)【专题调研】

六、围绕建设具有世界聚合力的双向开放枢纽行动方案开展监督

29. 听取省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关于抓住“一带一路”合作机遇促进外贸创新发展专项监督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民宗侨外委)

七、围绕加强高水平创新人才引进培育行动方案开展监督

30. 听取和审议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专项监督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社会委)

八、围绕推进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行动方案开展监督

31. 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环资城建委)

32. 听取和审议省人大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太湖流域城乡生活污水治理专项监督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环资城建委)

33. 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环资城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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