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法规标准3月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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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3-06 03:54

时隔20余年再次修订,我国文物保护进入依法治理新阶段;首次以行政法规形式明确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填补了古树名木保护领域国家层面的法规空白;适老家具的设计和生产有了国家标准,适老家具行业迈入了更加规范、专业的发展阶段……3月,这些法规标准开始施行。

落实保护第一 强调活化利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自1982年11月颁布实施以来,历经1次修订和5次修正,此次时隔20余年再次进行修订,标志着我国文物保护进入依法治理的新阶段。

严格落实“保护第一”。于3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首次明晰文物定义、适用范围及保护对象,明确规定文物认定的主体、标准和程序,由国务院规定并公布。

根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我国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总量超过60万处,约占不可移动文物总数的80%,文物保护与城乡建设的矛盾较为突出,且基层文物保护机构和人员力量不足,亟待通过完善法律,旗帜鲜明地加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修订后的保护法从认定程序、保护措施、原址保护、迁移拆除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了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制度。此外,还明确“先调查、后建设”“先考古、后出让”制度,增加地下文物埋藏区和水下文物保护区制度。

让文物“活起来”。文物工作在传承文明、服务社会、促进发展等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推进文物合理适度利用已经成为社会共识。修订后的文物保护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推动不可移动文物有效利用。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尽可能向社会开放。文物保护单位向社会开放,应当合理确定开放时间和游客承载量并向社会公布,积极为游客提供必要的便利。为保护不可移动文物建立的博物馆、纪念馆、文物保管所、考古遗址公园等单位,应当加强对不可移动文物价值的挖掘阐释,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讲解。同时,修订后的文物保护法明确,文物收藏单位应当改善服务条件,提高服务水平,充分发挥馆藏文物的作用,通过举办展览、科学研究、文化创意等活动,加强对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和革命传统的宣传教育;通过借用、交换、在线展览等方式,提高馆藏文物利用效率。

强调法律实施有力有效。文物安全是文物保护的红线、底线和生命线。为最大限度确保文物安全,修订后的文物保护法通过增加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种类、设定不同档次处罚、提升罚款金额等方式,进一步增强法律震慑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修订以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为导向,既强化文物系统性保护,又推动其创造性转化,为传承中华文明、满足公众文化需求提供坚实保障。

填补法律空白 兼顾保护发展

2025年1月27日,国务院颁布了《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条例自3月15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明确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填补了古树名木保护领域国家层面的法规空白。

条例坚持“保护第一、合理利用、分级管理”的原则,贯彻原地保护精神,聚焦破坏古树名木及其生长环境的典型问题,补齐制度短板,压实保护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同时,统筹推进古树名木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在不破坏古树名木及其生长环境的前提下允许合理利用古树名木资源,实现保护与发展良性循环。

条例规定,国家保护古树名木及其生长环境,鼓励单位和个人举报、制止损害古树名木及其生长环境的行为,且明确了损害古树名木及其生长环境的禁止行为。要求对古树名木设立保护标志,建设必要的保护设施,落实相应的保护措施,划定保护范围,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信息系统。条例要求明确古树名木日常养护责任人,签订日常养护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通过建立约谈、监督检查、巡查等制度,压实各方保护责任。

条例在严格保护的前提下,统筹协调古树名木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对于国家级、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等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古树名木,确需移植的,规定了严格的审批程序。在不破坏古树名木资源的前提下允许合理开展生态旅游、科学研究。

古树名木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生态、科学、景观和经济价值,是连接过去、现在、未来的桥梁。条例不仅坚持严格保护,也注重充分发挥古树名木的价值,规定在不损害古树名木及其生长环境的前提下,可以合理利用古树名木资源开展保护技术、遗传育种、生物学等科学研究,推广应用科研成果;结合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以及传统节庆、民俗,挖掘古树名木的历史和文化价值,传承古树名木文化,促进古树名木资源与生态旅游融合发展;属于传统经济树种的古树名木,相关权利人可以开展必要的生产经营活动。

规范设计生产 提升生活品质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适老家具的设计和生产越来越受到社会关注。3月1日开始,《适老家具通用技术要求》正式实施。这一国家标准的实施标志着适老家具行业迈入了更加规范、专业的发展阶段,将为老年人提供更加舒适、安全和智能的家具产品。

标准充分考虑老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状态变化,结合老年人行动能力、认知能力以及感官敏感度等,针对不同类型的老年人,特别是行为能力有所下降的老年群体,提出了明确的设计要求。

标准适用于多种类型的家具产品,包括卧床、椅子、沙发、书桌、储物柜等常见家居用品。涵盖了物理性能、结构安全、稳定性和耐久性等多个技术指标,确保老年人在日常使用中不会遇到不便或安全隐患。例如,对于床和椅子的高度、扶手设计,标准均有明确规定,以帮助老年人在起身、坐下和移动时更加轻松。

此外,随着智能家居的普及,适老家具的智能语音交互功能也被纳入了标准之中,帮助老年人通过简单的语音指令控制家具,进一步提升了老年人独立生活的便利性。

根据标准,适老家具的设计需要考虑到使用者的力量、平衡能力以及动作的灵活度。例如,家具的扶手必须具有一定的承重能力,以帮助老年人在需要时稳固支撑。同时,家具表面应避免锋利边缘,确保不会对老年人造成任何伤害。在一些智能化家具的应用场景中,标准还提出了语音识别的灵敏度、操作简便性等要求,保证老年人在操作时不会因复杂的技术而产生困惑。

标准的发布不仅是对家具设计生产的规范指导,还将对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家具企业通过这一标准,可以更加明确地设计和生产符合老年人需求的产品,提升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为老年人的日常生活带来更多的舒适和便利。标准的实施既满足了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家具需求,也为推动老年人生活品质的提升提供了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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