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成都5月27日電 (李平、王洪江)據四川省樂山市公安局消息,近日,該局成功破獲一起特大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案,抓獲主要犯罪嫌疑人12人,收繳涉案野生蘭花2萬余叢(10萬余株),涉案金額高達200余萬元。此案是四川省首例成功告破的破壞野生蘭花的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案,也是全國繳獲野生蘭花數量最大的案件。

樂山警方查獲的野生蘭花。樂山市公安局供圖
據了解,2021年9月7日,我國將蘭花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切實加強了對野生蘭花資源的保護。樂山市公安局森警支隊帶領沙灣區公安分局森警大隊在“磐石一號”專項行動中,成功破獲以犯罪嫌疑人蘭某某、何某某為首的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案,抓獲主要犯罪嫌疑人12人。
經查,2021年10月以來,犯罪嫌疑人蘭某某多次聯系何某某收購野生蘭草,何某某則聯系沙灣的王某某、廣西楊某某收購野生蘭草。王某某、楊某某在接到何某某收購野生蘭草的需求后,分別前往山中大肆盜挖野生蘭草,通過快遞等方式將盜挖的蘭草運送至蘭某某等人處。

正在清點查獲的野生蘭花。樂山市公安局供圖
目前,犯罪嫌疑人蘭某某、何某某等12人已被公安機關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下一步,樂山市公安局將繼續充實專案組力量,深挖細查犯罪團伙組織架構,確保打出力度、打出聲勢,切實維護生態環境安全,保持對打擊非法採挖、買賣野生蘭花犯罪行為的高壓態勢,形成強烈震懾。

樂山警方查獲的野生蘭花。樂山市公安局供圖
警方提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非法採伐、毀壞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加工、出售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責編:袁菡苓、高紅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