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海洋寻子案”案犯之一6日释放 孙海洋称希望通过人大推动法律条款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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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01 15:11

11月6日下午,寻亲家长之一杜小华发布信息称,孙海洋寻子案同案犯之一吴某光已刑满释放。此前,深圳市南山区法院在10月13日一审判决,吴某光在该案中犯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刑期截至2023年11月6日。

对此,孙海洋表示感情上难以接受,“主犯吴某龙三年后也要出来。寻亲家属们希望通过人大代表提交议案修改相关法律规定,争取拐骗罪、拐卖罪两罪合一、两罪同罚。”

孙海洋一审后申请抗诉被驳回 对吴某光出狱“难以接受”

10月13日,深圳市南山区法院对孙海洋寻子案一审宣判,拐吴走孙卓、符建涛的某龙因拐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刑期截至2026年9月25日,其侄子吴某光因犯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刑期截至2023年11月6日。

宣判后,孙海洋提起了抗诉申请。10月24日,孙海洋称接到检察院书面答复驳回申请。答复称,吴某龙、吴某光拐骗儿童罪、包庇罪一案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量刑适当,决定不予抗诉。

“检察院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法院两次通知检察机关补充侦查,司法机关已经尽力了。但案件中的疑点还很重。”孙海洋告诉记者,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不抗诉理由说明书》表示,本案经过检察机关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法院在审理期间两次通知检察机关补充侦查,司法机关已调取本案包括言词证据、银行流水、手机数据等证据,且经法庭查证属实,判决依据在案证据认定被告人吴飞龙犯拐骗儿童罪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一审中吴某龙、吴某光不悔过、不认罪,吴某光现在出来了,吴某龙三年后也出来了。他们给这么多家庭造成严重伤害,孙卓被他们改小两岁,被偷走了两年时间,原本上大学的人现在还在高中。他们相当于什么事都没有了。”孙海洋称,判决书拿到之后,他知道吴某光很快就会出狱,但到了这一天,他还是难以接受。

孙海洋认为案犯说辞疑点众多 呼吁拐骗罪、拐卖罪“二罪合一”

孙海洋认为,检察院两次退回侦查,法院两次通知退回侦查,肯定也是想找足证据。

“如果不涉及利益,吴某龙冒着坐牢的风险两次拐骗孩子,图什么呢?他们为了证明相互不涉及利益,说这十几年相互之间办喜事、请客,都不送礼。这也明显与普通老百姓实际生活情况不同,与当地的风俗也不一样,里边有很多疑点,但没查到证据。”孙海洋认为,涉案人员在十多年里商量好了脱罪说辞。

孙海洋表示,他和其他寻亲家属一直呼吁将拐骗罪、拐卖罪“两罪合一、两罪同罚”,因为两条罪名下的罪行对被拐孩子和家庭的伤害是相同的。“法律层面,我们会跟律师商量,看要不要继续抗诉。另外,有不少人大代表联系我们表示对事件关心,我们希望通过人大代表提交议案,去推动法律条款的修改。”

律师周兆成认为,拐骗罪和拐卖罪二罪合一会造成司法难题,实施的可能性不大。但孙海洋案中同一个作案者短期内连续作案两次,造成的危害后果严重,立法、司法层面可以把案件危害程度纳入量刑考虑,提高量刑,惩处犯罪同时考虑受害者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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