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在权利要求中,可以用 “或”,“和/或” 来表达并列的几个方案吗? 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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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05 07:56

我的回答是: 可以。
就此问题有以前的网友的回答是:[原来的表述不清楚,这样你看看可以不可以:所述的印花在 杯盖、 杯体、手柄和杯子底部中的一处或多处。}
这个叙述方法很简捷,较好,但是有一点是一 处或多处 ,多在法律上的含义是3及以上,这个叙述里就不包含二处了,
要么就这样改:所述的印花在 杯盖、 杯体、手柄和杯子底部中的一处或二处或多处。
或者直接写杯子上有印花就行了,后在的完全可不写更好,这样更具有保护效力,要写可以放在说明书中写后面的细分,这是最好的办法,你的从属权利要求越简捷流畅越清晰明了越好,

还有就是你一定要加,还不如这么改:"如权利要求1所述杯子,有印图和/或雕图。''这么改也绝对通得过,既简捷,权限又大,如果通不过说明你之前的独权通不过,独权能通过,则从权能通过,从权写得越简捷流畅大气越好,审核员看得也舒心!图比花的权限大多了,印或雕又是磁器画图的两大种必用的手段,这样权限更宽更大。又更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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