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王某与某村委会排除妨碍纠纷一案,经费县法院判决:王某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拆除在村内道路上搭建的地上附属物。
被执行人:法院来这么多次也没怎么着
判决生效后,王某对法院的判决不理不睬,后村委会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多次联系王某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王某不仅不闻不问,甚至对外宣称:“法院来这么多次也没怎么着”。
经过数次沟通,王某均拒绝履行生效判决确定义务,法院依法决定对其罚款2000元后,其仍未履行义务,遂发布拆除、腾空公告并进行张贴,决定强制拆除。
执行现场遭遇阻拦 强制拆除排除妨碍
6月4日上午,30余名执行干警到达执行现场,迅速拉起警戒线,设置警戒区域。此时,王某的儿媳手持砍刀从二楼飞奔而下,执行干警临危不惧迅速夺下其手中的砍刀,将其带到安全区域,释法明理、说服教育,使其情绪稳定下来。

清理过程中,王某之妻又突然从警戒线外冲进拆除区域,倒地不起,阻止拆除工作。
经执行干警多次劝阻无效后,将其强制带离现场,其子上前阻拦,后一并被强制带离。
历经两个小时的强制拆除,涉案地上附属物全部拆除完毕,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法律不容侵犯 拒执终将难逃法律制裁
因妨碍执行并冲击执行现场,法院对王某的儿媳给予拘留10日、其妻及子分别给予罚款2000元、1000元的处罚。
司法权威不容挑衅,每一个公民都应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于无视法律、暴力抗拒执行的行为,应依法予以严厉惩处。
原标题:《【以案释法】拒不履行判决还妨碍执行?法院:拘留+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