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黄河流域荒漠化治理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提案”复文(2023年第008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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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02 14:36

  我国是世界上荒漠化最严重的国家之一,荒漠化土地面积257.37万平方公里。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防沙治沙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防沙治沙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指出荒漠化是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全球性重大生态问题。2023年6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主持召开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和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高瞻远瞩、把脉定向,发出了打一场三北工程攻坚战、努力创造新时代防沙治沙新奇迹的伟大号召。

  黄河流域现有沙化土地6890万公顷,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局始终将黄河流域作为荒漠化防治重点区域,为加强黄河流域的荒漠化防治工作,依托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还草等林草重点工程项目,积极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重点治理区生态明显改善,提前实现了联合国提出的到2030年荒漠化土地零增长的目标。“ 十四五”以来,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先后印发了《黄河重点生态区(含黄土高原生态屏障)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北方防沙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纲要》《全国防沙治沙规划(2021—2030年)》等专项建设规划,将黄河流域作为防沙治沙的重点地区,布局了乌兰布和沙漠、库布齐沙漠—毛乌素沙地等林草区域性系统治理项目,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的思路统筹谋划重点区域防沙治沙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全国防沙治沙规划(2021—2030年)》,印发《全国防沙治沙规划(2021—2030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与黄河流域流经的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古、山西、陕西等省区签订了《“十四五”防沙治沙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省级政府防沙治沙目标责任,指导各省区编制省级防沙治沙规划,保障防沙治沙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实现。各有关省区党委、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统一认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推动黄河保护法贯彻实施,始终把防沙治沙作为一项长期性、全局性的战略任务来抓。同时,中央财政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治理、合理利用”的总体思路,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32.39亿元,积极支持有关省区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启动实施了黄土高原、秦岭、贺兰山、黄河下游等一批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统筹加强防沙治沙示范、森林防火、自然保护区、林草种质资源等支撑体系建设,治理沙化土地820万公顷,沙区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发展空间稳定拓展、绿色屏障更加牢固。

  一、关于发挥《黄河保护法》保障作用,健全黄河流域荒漠化治理法律体系和协调机制的问题

  《黄河保护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确定的重大立法任务,于今年4月1日正式施行。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的实施意见》,对健全体制机制、加强督促检查等重点任务作出部署。

  2021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将防沙治沙、水土流失治理等作为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重点领域。

  我局高度重视《黄河保护法》贯彻实施工作,及时对涉及林草领域的法条进行了梳理,明确工作职责。一是开展法规规章文件清理梳理工作。我局对林草领域涉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确保林草部门不存在与黄河保护法规定不一致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二是加强制度建设。编制《全国防沙治沙规划(2021—2030年)》,组织开展黄河流域荒漠生态保护补偿试点,推动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和国家沙漠公园建设,支持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创建,科学治理黄河流域荒漠化、沙化土地。三是增强行政执法效能。针对当前林草执法力量较弱的问题,指导地方林草部门通过落实林长制、完善执法机构、开展部门合作等方式加强执法力量,提升执法效果。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职责采取多项措施,贯彻落实《黄河保护法》关于荒漠化防治的相关要求,继续推动相关制度的落地实施。一是完善荒漠化防治法律体系,指导黄河流域各省区开展荒漠化治理立法工作。二是综合运用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黄河流域荒漠化防治成效。严格执行森林法、防沙治沙法、草原法、湿地保护法等法律,加强林草执法力度,防止黄河流域生态退化;落实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与黄河保护法多点配合,为构建黄河上游生态屏障提供法治保障;加快推进国家公园法、自然保护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法律法规制修订,推动黄河流域自然保护地生态系统的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三是加强司法保障力量。开展司法合作,协调检察机关完善公益诉讼制度,通过民事公益诉讼等方式,形成行政和检察保护合力,共同打击林草违法行为,防止生态退化。四是开展配套制度建设。针对黄河保护法荒漠化防治的相关条款,开展相关规范性文件制修订工作。制定《黄土高原森林培育技术指南》,指导黄河中上游地区因地制宜科学开展造林绿化,提升森林生态质量和稳定性。

  二、关于推动沿黄地区产业体系优化,减缓荒漠化趋势的问题

  农业部门支持黄河流域有关省份因地制宜配套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田间道路、灌溉排水、输配电以及农田防护等工程措施,提升农田基础设施水平,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指导黄河流域有关省份在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通过推广喷灌、微灌、滴灌、管道输水灌溉等方式,统筹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推动农业节水增效。加强旱作节水农业技术推广。结合绿色高质高效行动,组装集成推广区域性、标准化高产高效技术模式,在黄河流域因地制宜推广测墒节灌、水肥一体化、集雨补灌、蓄水保墒等旱作节水农业技术,累计示范 6500多万亩,每年带动应用面积超过2亿亩次,有效促进了黄河流域农业节水增粮增效。

  我局印发了《全国沙产业发展指南》,组织编制完成《全国沙棘资源本底调查报告》,指导全国开展生态沙产业。联合国家能源局、自然资源部印发了《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积极支持在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建设风电光伏基地。组织北方地区林草主管部门总结光伏治沙成效,联合国家能源局、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国家电投集团有关专家赴甘肃、青海等重点沙区省区开展防沙治沙与光伏融合发展的专题调研工作。组织有关科研院所开展西北地区风电光伏基地对荒漠生态影响及其适建区域方面研究。

  三、关于优化土地整治方式,完善农田防护林网建设的问题

  农田防护林是农田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粮食生产具有增产稳产作用。2022 年,国家林草局、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农田防护林建设原则、重点区域、责任主体等。目前正在开展《农田防护林建设技术规程》国家标准制订工作,从政策层面和实施层面解决农田防护林建设用地、资金支持、管理责任等问题。

  同时,为解决土地资源利用低效化、生态质量退化等问题,自然资源部部署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要求在国土空间规划的引领下,进行全域规划、整体设计、综合治理、多措并举,采用综合性整治手段,改变以往单一要素、单一手段的土地整治模式,统筹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生态保护修复等工作。

  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将根据职责统筹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等相关工作。农业农村部将积极配合完善农田防护林网建设。引导黄河流域有关省份在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时,遵循因害设防、因地制宜的原则,以受大风、沙尘等影响严重区域、水土流失易发区为重点,加强农田防护林等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改善农田生态环境。

  四、关于完善基于水资源的林草资源优化配置的问题

  科学绿化是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保护修复自然生态系统、建设绿水青山的内在要求。2020年,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南(试行)》,把“以本地适宜的生态系统为优先参照标准。按照植被地带性分布规律,遵循以水定绿、量水而行原则,宜保则保、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宜湿则湿、宜荒则荒,避免使用单一物种”作为指导各地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的明确规定。

  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强调国土绿化要充分考虑降水、地表水、地下水等水资源的时空分布和承载能力,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宜绿则绿、宜荒则荒,科学恢复林草植被。年降水量400 毫米以下干旱半干旱地区的绿化规划要经过水资源论证,以雨养、节水为导向,以恢复灌草植被为主,推广乔灌草结合的绿化模式,提倡低密度造林育林,合理运用集水、节水造林种草技术,防止过度用水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我局按照《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黄河流域荒漠化治理科学研究工作。一是长期开展防风固沙优良品种选育科技攻关,针对杨树、油松、刺槐、柽柳、柠条、水曲柳等主要防护林树种,在西北地区、沿海滩涂、黄河流域等重点生态保护区域,开展生态林树种定向培育,选育出抗干旱、耐盐碱、耐水湿、耐污染的生态防护林新品种。二是“十四五”期间,向科技部推荐和启动实施了“三北防护林稳定性与生态功能提升技术与示范”“荒漠绿洲防护林体系构建合作研究”等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开展基于近自然管理技术的典型区荒漠绿洲防护林体系、人工植被和自然植被的优化融合技术、基于水资源承载力的防护林体系生态质量和防沙治沙功能整体提升等近自然营建技术研究,推动林草资源优化配置,科学助力防风固沙工作。

  水利部印发的《“十四五”水利科技创新规划》将“黄土高原水土保持林草格局优化与提质增效技术”“全国水土流失防治阀值、标准和预警预报模型”等研究以专栏形式列入,积极争取各类科技计划支持开展相关科学研究。“十四五”以来,通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水利部重大科技项目计划等,立项实施了“黄土高原水土保持措施潜力及其对河流水沙的调控机制”“黄河流域多目标协同水沙调控关键技术”“黄土区土壤—地表—地下水文多维耦合过程及植被调控机制”等一批重点项目。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深入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并完善多元化资金保障制度,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激发市场活力,加大黄河流域荒漠化和沙化防治力度。继续指导各地落实科学绿化理念,统筹考虑水资源承载能力,优化林草资源配置,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指导各地科学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修复相关工作。继续支持有关地区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防灾抗灾减灾能力。继续结合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选择一批重点县开展节水增粮建设,旱耕地以春播玉米和马铃薯为主,组装配套蓄水保墒措施,水浇地以春播玉米和小麦玉米一年两季轮作区集成示范水肥一体化为主,集成创新节水增粮技术模式,推动黄河流域农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黄河流域荒漠化治理科学研究工作,指导相关科研单位围绕黄河流域荒漠化治理开展科技攻关,积极对接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研究部署相关科研任务,依托国家重点研发等科技项目计划,调动各方优势资源和力量开展相关科研工作。切实加强科技支撑黄河流域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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