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黄某强、朱某鹏、吴某、邓某澳“哈啰单车盗窃案”正式宣判。主犯黄某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其余被告人分别获刑。本案扣押的赃款130余万元,依法返还被害单位上海哈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