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北区建立盲聋哑人法律援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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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30 20:21

  记者从重庆江北区检察院获悉,重庆江北区检察机关与司法部门协作,建立在检察环节为盲、聋、哑残疾人主动提供法律援助的工作机制,以更好地维护盲、聋、哑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按照这一法律援助机制,检察机关将为在批捕、起诉阶段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盲、聋、哑犯罪嫌疑人第一时间联系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指派律师提供辩护,充分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检察机关还将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符合微罪不诉条件的盲、聋、哑犯罪嫌疑人依法做出不起诉决定。

  重庆犯罪嫌疑人李晓光是受惠者之一。他先后在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各办理一张信用卡,恶意透支4万余元用于支付生活费用,经银行多次催收后仍多年不还,被公安机关以信用卡诈骗罪移送江北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官发现,李晓光在2009年因患青光眼导致双目失明,母亲也是盲人,家庭情况非常困难。按照对盲、聋、哑犯罪嫌疑人批捕公诉阶段的法律援助机制,江北区检察院积极为李晓光争取法律援助,指定辩护律师,且充分考虑到其具体困难以及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退还欠款,取得了银行谅解,社会危害性不大,故依法对李晓光作出微罪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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