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内容解读丨金昌市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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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13 20:02

为深刻汲取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市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2023年,市安委会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实施方案》,方案对电动自行车销售、仓储、使用、维修、改装等环节全链条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强化产品质量源头管控

加强生产企业监管。做好电动自行车企业及其产品公告管理,加强车辆生产环节一致性检查和动态监管,严格落实国家、省上有关部门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相关的产业政策,涉及强化产品质量安全、提升源头安全水平的相关要求。督促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车体、充电器、控制器等元件生产企业,严格按照《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GB/T3697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技术要求》(GB/T36944)及后续发布涉及电动自行车和其元件的技术标准进行生产。

加强产品认证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要求,加强电动自行车认证管理。根据国家调整情况,及时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加大对强制性认证产品(CCC认证)管理,通过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检查、专项检查、日常执法检查、处理群众投诉举报等措施,严厉打击和查处各类无证生产、虚假认证、伪造冒用认证标志、买卖认证证书、未按照认证要求生产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强化流通环节监督管理

加强销售环节检查。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及电池仓储、店铺销售、网络销售等环节监管,围绕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充电器的销售、改装等重点环节,督促销售者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和公示承诺制度,建立相关工作台账,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公示产品目录。对发现的无证销售、假冒伪劣、非法改装新车销售等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查处,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追究上游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责任。

加强非法改装整治。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蓄电池销售单位检查频次,通过互抄联查、暗访抽查、有奖举报等措施,扩大信息来源渠道,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擅自改装原厂配件、外设蓄电池托架、拆除限速器、更换大功率蓄电池、将回收车辆配件以旧充新再次出售等违法行为从严整治,对查处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发布警示信息,不断规范市场秩序。

加强流通领域抽查。将电动自行车及电池质量监督情况,作为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的重要内容,开展电动车风险监测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加大车速限制、整车质量、材质阻燃、蓄电池及充电器电气安全性能等重点项目的抽查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督促不合格产品生产单位和有关销售者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产品质量管控。发现存在质量缺陷时,及时督促企业履行召回法定义务,消除产品安全隐患。

强化末端使用安全管理

加强路面执法力度。根据省政府对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加快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工作。探索建立销售、登记、挂牌一站式工作机制,确保群众新购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前按规定进行登记。持续加大对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登记、闯红灯、逆行行驶、醉酒驾驶、非法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在道路执法及事故查处过程中,发现涉及非法改装、违法生产销售等问题时及时通报移交相关部门。

加强配套设施建设。指导新建社区建设非机动车(含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区域,将新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纳入基础设施改造内容。督促指导管理单位加强停放充电场所巡查检查,按照甘肃省《消防安全管理第1部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DB62/T4278.2)有关要求,配套设置相关消防器材,鼓励使用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设施。

加强停放充电管理。充分发动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村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管理单位等基层力量加强防火巡查,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行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管理,及时发现并劝阻违法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对拒不改正的,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积极推动电梯加装电动自行车阻止系统、电表智能化监控等技防措施运用,通过技术手段对电动自行车室内停放充电做到及时预警。

加强外卖平台引导。督促电动自行车使用较多的外卖等即时配送平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开展警示宣传、曝光违法行为等措施,指导驾驶员强化通行和停放充电安全意识;通过升级后台管理和安全评价系统,进行驾驶员轨迹分析,对驾驶员超速行驶、逆行、闯红灯和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及时进行警示处理;通过减少派单量等措施,引导驾驶员购买并安全使用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并及时开展注册登记。

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将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有关内容纳入产品质量、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内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和抖音、快手等新媒体以及户外视频、楼宇电视,高频次刊播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火灾预防公益广告,向社会宣传提示“乱骑行、车入楼、线出户、自拆改”危险危害,教育引导群众佩戴安全头盔文明骑行、按规停放,不购买或使用未经3C认证的产品,不擅自改装原车蓄电池、不拆除改装限速装置。

强化回收拆解安全管控

加强回收行为监管。探索建立电动自行车回收管理制度,持续推进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回收处置工作。依托具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蓄电池回收企业,建立我市电动自行车回收报废企业名录库,督促企业建立回收拆解处置台账,防止报废电动自行车及电池重新改装、流入市场,造成安全隐患。指导企业落实废旧车体与电池分离储存等措施,防止电池长期通电自燃引发的火灾事故。探索建立“以旧换新”为主要方式、“回收拆解”为补充路径的废旧和超标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回收管理制度,采取厂家补贴方式提高折价率,提升居民参与废旧电动自行车回收、置换的积极性。

加强废旧电池利用。鼓励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的生产者、销售者提供电动自行车废旧蓄电池更换、回收服务,督促废旧电池回收利用企业依法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按照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有关规定依法处置废旧电池。探索建立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回收利用制度,加强电动自行车废旧蓄电池回收利用和拆解回收过程的安全管控。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规范有序开展电动自行车蓄电池梯次利用,切实提高梯次产品质量,有效防范使用废旧电芯等从事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生产的行为。

原标题:《重点内容解读丨金昌市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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