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网约车心源性猝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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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以案释法
为您解答
乘网约车心源性猝死案

图源网络,图文无关
一男子在乘坐网约车过程中
突发疾病死亡
其女儿认为
父亲在乘坐网约车的过程中
突发疾病去世
司机没有采取任何救治措施
延误救治
遂要求网约车司机
及网约车平台赔偿
点击视频回看普法剧场
而司机认为
在发现异常后
已立即告知其女儿并拨打120
此事与自己无关

以下内容均为
模拟法庭的剧场式创作
并非真实庭审情况
请勿对号入座




法院审理

“被告对原告父亲的死亡不存在过错,无需承担侵权责任,或者其他的法律责任。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原告父亲乘车后,因自身健康原因突发疾病,被告发现异常后,第一时间联系了原告,被告也立即按照原告的要求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并快速驾驶车辆,将原告的父亲就近送医抢救,被告的快速反应没有耽误时间,已经履行了尽力救助的法定义务。
法官说法
及时发现、及时送医
已履行尽力救助义务
乘客的伤亡,如果是承运人或者第三人原因造成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乘客自身原因或者自身过错造成的,而且承运人履行了尽力救助的义务,承运人则免责。
判断司机是否履行尽力救助义务,应当以普通人的认知来判断,而不能苛求司机像专业医生一样立即判断乘客突发疾病,同时司机发现乘客发病后,应当将乘客尽快送医救治,不能耽误时间。如果司机做到及时发现和及时送医,那么对乘客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伤亡则免责。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二十二条 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尽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
第八百二十三条 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原标题:《以案释法|老人在网约车上突发猝死,司机被要求赔偿……》